1、关于当事人寻求人民法院对其享有之民事权益进行司法保障一事,现行法所设定的诉讼期限系为三年,但如果相关法律对此另有特别规定者则除外;
另外对于请求法院判决财产分割的诉讼案件,其诉讼时效并不属于各类特殊诉讼时效范畴之内,因此应遵循普通诉讼时效的一般规定。
在此需要强调,离婚后涉及财产分割问题的诉讼案件,其诉讼时效亦然为两年。
2、在婚姻关系中,若一方遭受胁迫而被迫缔结婚约者,自胁迫行为停止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可依法申请撤销该婚姻登记;
同时,被非法剥夺人身自由的受害人,也有权在恢复人身自由之后的一年内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