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肋骨骨折工伤赔偿方面的法条规定如下:
所有发生在工作过程中的事故,单位都应主动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并根据实际情况,采用相关法律法规中的具体条款进行赔偿。
赔偿标准通常主要根据员工本人在事故前三个月平均工资水平的离职前十一个月的总和作为基准,由劳保基金按照该数额的标准发放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同时必须依据该地区的公布标准对伤者承受的医疗费用、康复治疗所需费用,以及鉴定费用等进行支付。
至于工伤赔偿的范围,则需要根据工伤鉴定及劳动能力鉴定的结果予以确定,依靠各种专业性较强的数据与计算方法,再依照法定原则进行核算,从而得到具体准确的赔偿金额,不能简单地只是给出“赔付多少”的泛泛答案。《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