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未经婚姻登记程序所生育的子女,其父母双方均有权利通过协议方式确定对该子女的监护及照管事宜,前提是这样做必须且仅能在保证孩子身心健康不受影响的前提下方可进行。
无论是婚生子女还是非婚生子女,他们都应享有平等的人权和平等的法律保护,这一点不容侵犯、歧视或伤害。
对于未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他们在有能力负担的范围内,必须承担起对未成年子女或无法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用。《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