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转租的过程中,当事人有权就租金数额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承租人若需将已取得租赁权的租赁物转租给第三方时,必须尊崇出租人的知情且同意之原则。
在承租人完成此项行为后,其与出租人之间原有的租赁合同应视作持续有效;
倘若第三方对租赁物造成损失,承租人应对自身产生的法律责任承担相应的赔偿义务。《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