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规范应包含的部分,主要包括合同缔结方的姓名、单位及具体地址;
明确合同的主要标的,以及针对该标的所涉及的数量、品质、价格或相应的回报;
叙述合同的执行时效及其执行的详细地区与方法;
明确合同中违约行为应承担的对应责任,以及出现争议时的妥善处理办法;
此外,还需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在此基础上添加补充信息等。
在此特别提醒注意:
若合同条款含有可能导致对另一方产生身体伤害或严重经济损失而故意为之的免责条款,将自始至终不被认可视为有效。《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五百零六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