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虽不能实施假释,但在满足特定条件下,便可适用保外就医制度。
对于被判处拘役的罪犯,若因病重而威胁到生命安危或自身生活无法自理,则可享有保外就医机会。
保外就医作为一种执行方式,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那些因严重疾病缠身的罪犯,在得到司法机关批准之后,可进行监外治疗。
至于假释制度,主要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决刑期超过二分之一,以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且其需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的情况方可申请假释。《刑法》第八十一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
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