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土地遭至他人非法侵占,您有权直接向该违法行为人提出归还要求;
若对方拒绝返还原物,可考虑通过法律诉讼途径来达成诉求。
在面临非法占据土地这种情况时,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有权责成侵占者限期内进行纠正或改善问题,同时可能会采取罚款的行政手段;
若情节严重造成了犯罪,相关责任人将按照法定程序追究其刑事责任。《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