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贵州省婚假13天。
2、法律依据:
《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三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依法登记结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0天;符合政策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女方增加产假6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3周岁以下婴幼儿的父母双方每年享受育儿假各10天;接受节育手术的,按照规定享受休假。在享受以上规定假期间的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不影响考勤、考核和晋级、晋职、提薪。
3、国家规定: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