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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发生效力和无效的区别
不发生效力和无效的区别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这个“法律效力”不是说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说由于合同当事人的意志符合国家意志和社会利益,国家赋予当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当事人严格履行合同,否则即依靠国家强制力,要当事人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
2024-02-25 08:56:19
已帮助2919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不发生效力和无效的区别
合同无效
:是一种合同的法律状态,指因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致合同当然不发生效力。
合同不生效:也是一种合同的法律状态,是指
合同成立
但仍然没有生效。主要包括两个情形:
1.附条件、附期限合同。在条件成就、期限届满前合同未生效。
2.需要办理审批手续的合同。在合同签订后,批准前,合同未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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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发生效力和无效的区别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借条和欠条的区别诉讼时效有哪些
借条和欠条的区别一般为借条约定了还款期限,而欠条只是双方当事人债权债务关系的凭证。解析:借条和欠条的区别一般为借条约定了还款期限,而欠条只是双方当事人债权债务关系的凭证。诉讼时效则是指若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即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的时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通常来说过错推定责任和无过错责任的区别是什么
过错推定责任与无过错责任的区别在于:1.从责任的性质上看,无过错责任不具有对违法行为的制裁性,而在于对受害人提供补偿,补偿功能是它的一个很重要的法律特征,至于因何发生这种损害行为“则是现代社会必要经济活动,实无不法性可言".因此,它不能起到预防不法行为之作用,而过错推定仍然是以过错为归责原则,只是法律加大了加害人的注意义务,因此过错推定还是具有一般民事责任的教育、惩罚等性质。2.从最后的责任分担情况来看,由于无过错责任的基本思想是对不幸损害的合理分配,因此在侵权领域中,无过错责任往往和保险制度联系在一起,通过保险制度实现损害分配的社会化,而过错推定,因为法律加大了加害人的注意义务,因加害人未能尽到义务,所以要对受害人提供补偿,它并不以保险制度而分配损失。3.从免责情况来看,无过错责任并不考虑当事人的过错,一旦损害发生,就应承担责任。而过错推定责任并非不考虑当事人的过错,只是将证明自己无过错的举证责任倒置给加害人。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无权出租的合同效力要怎样
出租人对租赁物没有处分权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如果租赁合同是当事人真实合法的意思表示,租赁合同有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七百二十三条规定,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第三主张权利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七百二十三条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第三主张权利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怎么认定
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效力待定。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如果权利人不追认或无处分权人订立合同后没有取得处分权,合同自始无效。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婚姻无效与离婚之间有什么区别呢
婚姻无效与离婚之间的区别:1、性质不同。离婚是对合法婚姻关系的解除,而无效婚姻是对违法婚姻关系的处理和制裁。2、请求权主体不同。离婚的请求权只能由当事人本人行使,其他任何第三人无权代理。而无效婚姻的请求权,除由当事人双方或一方本人行使外,还可以由有关机关或者利害关系人行使。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商标无效多久内别人可注册,有哪些相关规定
一、商标无效多久内别人可注册?商标无效后,还有一年的保护期,即这一年内只有这家公司注册该商标才能成功,其他的都不能通过。故一般商标过期后,有一年半的时间是受到保护的,其他人注册是不能通过的。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二、商标案件管辖的规定是什么?1、侵犯商标专用权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侵犯商标专用权案件一般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或者有商标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管辖。2、商标合同纠纷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3、商标权属纠纷案件:由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或者被告住所地有商标案件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4、诉前停止侵权与保全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前停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和保全证据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条规定,诉前责令停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或者保全证据的申请,应当向侵权行为地或者被申请人住所地对商标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三、购买商标注意事项是什么?1、首先我们需确认商标所有者是否还存在,如果是企业我们需确认企业是否已经注销,如果是个人的我们需确认个人是否已经死亡。如果企业注销或个人死亡已满一年,那商标的所有权便消失了,这样的商标是不能购买的(转让中所作的声明公证便是确认所有人是否还存在的最好方法)。2、在商标转让交易前,买家一定要对商标注册原件进行真实性的核实,最好到商标局查询一下该商标的相关情况,如查看该商标之前是否已经被转让,商标是否在有效期等资料。同时还要注意转让证明等相关的手续是否齐全。因为只有注册原件,是无法说明能否进行商标转让等任何问题的。3、还有特别要注意一点的是,对于一些宣称和知名商标近似的“擦边球”商标,买方购买时最好要慎重,因为“擦边球”商标属于恶意抢注商标行为,而这类商标一旦被知名企业提出异议,就很可能面临被撤消的风险。另外,要进行商标转让应到正规且信誉好的商标注册机构办理,这样既节省了时间,又避免了风险。4、确认商标的状态和商标所处的注册阶段。有些商标是在初审公告期、公众异议期、复审期间等,会严重影响商标受让后的价值评估。商标代理机构一般不建议买方购买这样的商标,这样的商标不一定能够成功转让到买方名下或者转过去也处于权利不稳定状态。但是,如果买方看中了该商标,商标代理人也会根据情况进行建议,价格也会有所不同,要根据实际情况作出不同的建议。5、商标转让过程较长而且需要注意很多细节,稍不注意就会出现问题,购买商标的企业或个人都是依靠合适企业产品或服务的商标来创牌并获得经济效益,如果商标转让不成功,企业之前所做的准备就会前功尽弃,上专业网站的买家不仅可以选择合适的商标得到专业优质的服务,还能确保商标转让手续顺利完成。综上所述,商标有效期满之后是需要按照规定进行续展手续的办理的,没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办理的还会享有一定的宽展期,一般在过期后的一年半后如果还没续展的他人是可以进行注册的,一般注册成功商标有效期限是十年。商标无效多久内别人可注册?延伸法律知识商标专用权,是指商标所有人依法对其注册商标所享有的专有权利。那么,什么是商标专用权呢?商标专用权如何取得呢?请阅读下文了解。经国家商标局依法核准注册的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注册商标专用权是一种排他性的独占权,即法律赋予商标注册人拥有在核定的商品上垄断使用该注册商标的权利,并有权禁止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而且不论该使用行为是故意还是过失,都构成对他人商标专用权的侵犯。(1)注册商标专用权包括以下方面:①独占权;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排他性的独占权利,其他任何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不得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②禁止权:对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擅自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行为,商标注册人有权予以制止。即商标注册人有权禁止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也就是《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属商标侵权行为”。而且不论该行为是故意还是过失,都构成对他人商标专用权的侵犯;③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在其注册商标核定的类别和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该商标在相关的商业活动中使用该商标。即只有商标注册人才能将其注册商标用于核定的商品上,如用于核定商品的包装、广告、商品目录、说明书、发货单等,并且这种使用不会担心任何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风险,即使其注册商标与他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的商标近似,也不构成商标侵权,更无需承担侵权责任。因为他是经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并且是在《商标注册证》上核定的类别的商品上使用;④处置权;由于注册商标专用权属于私权,并具有财产权性质,所以商标注册人有处置权。并由处置权衍生出“许可使用权”、“转让权”、“投资权”、“质押权”等。⑤许可使用权利;商标注册有权依照法律规定,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形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⑥转让权;商标注册人有权通过法定程序将其注册商标有偿或无偿转让给他人;⑦投资权;商标注册人有权根据法律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将其注册商标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投资;⑧设立质押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在经营活动中以其注册商标设立质押;⑨收益权;由于注册商标具有财产权的性质,所以注册商标权利人可以通过“许可使用”、“转让”、“投资”等获得收益;另外,商标作为无形财产具有财产权的性质,因而可以依照财产继承顺序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2)如何取得注册商标专用权。前面已讲到,《商标法》第三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因此,注册商标专用权是经国家商标局依法定程序核准注册取得。即只有获得《商标注册证》后,才表明注册人所申请的商标核定商品上享有专用权。也就是说,商标专用权必须通过国家商标局依法定程序注册取得,其保护依据是建立避免混淆的基础上,即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是以两商标是否产生混淆作为评价的标准。应当说保护商标注册人的专用权避免商标混淆是商标法的立法宗旨。以上是成都合同纠纷律师整理的关于商标专用权的相关法律常识,希望能为大家提供帮助。如果你对商标专用权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浏览本网站的其他相关知识。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合同里错别字会影响效力吗,有没有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合同里错别字,一般不影响效力。但是如果因该错别字使对方当事人产生了重大误解,则该合同属于可撤销的合同,在撤销前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撤销后合同自始无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可撤销合同和无效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的区别有:(1)产生的原因不同。(2)认定程序的启动不同。(3)法律效力不完全相同。(4)法律责任不同。(5)期限限制不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合同无效和是否成立的区别
一、两者的法律含义不同。无效合同是指因不符合或违反法律要求的、不能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的合同。无效合同是法律禁止订立的合同,它不能得到法律的承认和保护,不能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不成立合同是形式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合同是本质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两者强调的内容不一样,不成立合同强调的是程序内容不合法,无效合同强调的是实体内容不合法。二、两者形成的法律关系不同。不成立合同当事人之间已形成的是缔约关系。尽管当事人未形成法律律关系,但不等于相互之间没有任何权利义务。因为此时当事人开始着手实施订立合同的民事活动,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在协商时,必须尽到善意、互相协助、及时通知等义务,必须依交易惯例办事,这些义务在理论上称为附随义务或称先合同义务的义务。而无效合同的当事人已完成了合同订立的程序,双方已形成合同关系,只不过无效合同是国家法律禁止订立的合同,合同的内容得不到法律的承认和保护,不能产生法律约束力而已。此外,当事人的缔约关系已消灭,因为此时合同已成立,当事人在缔约阶段的权利义务已完成。三、两者形成的原因不同。从不成立合同的概念可以推断出不成立合同形成的原因有三种:(一)合同的主要条款不具备。(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一致。(三)合同的形式不合法。无效合同产生的原因有:一是合同主体不合格,当事人不具备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二是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三是合同的内容不合法,其内容违反法律强制性或禁止性规定,违反公共秩序或社会公共利益。四、二者引起的法律后果不同。尽管不成立合同与无效合同都是在当事人订立合同过程中发生,但二者引起的法律后果却截然不同。合同不成立意味着当事人之间尚未形成法律律关系,彼此互相不受合同条款约束。很显然,不成立合同可能会引起几种法律后果:一是合同不成立,当事人也未实际开始履行,尚未造成财产后果的,当事人可以继续磋商订立合同,也可以停止订立合同;二是合同不成立,当事人已开始实际履行,当事人既可以继续弥补订立合同手续,也可以停止订立合同。对于停止订立合同的,一方或双方因接受履行而取得的财产应返还给对方,因为此时当事人取得的财产无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依据,此外造成合同不成立有过错的一方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合同无效标志着合同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一经被确认无效,当事人必须停止履行,不允许当事人协商继续履行合同,并引起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追缴财产的法律后果。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力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但是如果该无权代理行为可以构成表见代理的,应当认定为有效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无民事行为人放弃继承权有效力嘛
无民事行为人放弃继承权没有效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继承权的放弃,是指继承人作出的放弃其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的意思表示。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无权处分合同是效力待定合同吗,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无权处分合同是效力待定的合同,如果合同最终经过处分权人追认或者无权处分人在签订合同后获得了处分权的,则合同就是有效合同;如果处分人既没有事后获得处分权,合同也没有被处分权人追认的,则合同就是无效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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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美亮律师
2024-04-29 12:06:28
介绍人是盈利机构吗,收取介绍费了吗
问题:帮别人介绍工作,受骗了,介绍人承担责任吗?
王刚律师
2024-04-25 14:23:59
如果你还没有学习过一节课,可以要求他们退款的。
问题:缴费后就霸王条款还有一个电子合同,目前我想让他们退款他们说我已经和他们签约了这个电子合同就不退?
钱威律师
2024-04-24 12:32:03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车辆买卖合同纠纷,该民事经济纠纷起诉。还是以合同诈骗案立案?
钱威律师
2024-04-22 00:05:56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
问题:赔偿1\\\\\\\,现在租赁方起诉我让归还脚手架,当时忘记消除合同,已经退换,押金600元,2022年租脚手架6套?
杜强吉律师
2024-04-21 20:54:47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合同问题?
杜强吉律师
2024-04-18 20:39:11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我问一下我这边有个欠款,是对方一直拖着,有合同但是合同写的是未达到效果可申请退款未写期限这个钱能要回来么?
钱威律师
2024-04-18 08:29:35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稀里糊涂没看内容就签字了怎么办?
王颖律师
2024-04-17 20:03:57
您好,您咨询的并不详细,请您打电话咨询或者是到律师事务所面谈
问题:如果有人拿着不成立的鱼塘合同去法院告我,但是村委会口头说任可这个合同,该怎么办呢?
钱威律师
2024-04-16 16:46:49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具体情况
问题:但是这个摄影师让我付了50%的定金,我希望她能退我全款30%的定金,即20%以外的定金?
王淳律师
2024-04-17 15:19:48
你好,建议及时与对方沟通,可以考虑暂时中止合同,等到你身体恢复,再继续履行。如果对方直接起诉你,一定要委托律师应诉
问题:我能怎么办,如果他起诉我的话,解除合同需要赔违约金问题是我这半年里都干不了活,受伤导致无法偿还车贷?
钱威律师
2024-04-24 12:32:03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车辆买卖合同纠纷,该民事经济纠纷起诉。还是以合同诈骗案立案?
王刚律师
2024-04-25 14:23:59
如果你还没有学习过一节课,可以要求他们退款的。
问题:缴费后就霸王条款还有一个电子合同,目前我想让他们退款他们说我已经和他们签约了这个电子合同就不退?
杜强吉律师
2024-04-21 20:54:47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合同问题?
杜强吉律师
2024-04-18 20:39:11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我问一下我这边有个欠款,是对方一直拖着,有合同但是合同写的是未达到效果可申请退款未写期限这个钱能要回来么?
王颖律师
2024-04-17 20:03:57
您好,您咨询的并不详细,请您打电话咨询或者是到律师事务所面谈
问题:如果有人拿着不成立的鱼塘合同去法院告我,但是村委会口头说任可这个合同,该怎么办呢?
钱威律师
2024-04-16 16:46:49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具体情况
问题:但是这个摄影师让我付了50%的定金,我希望她能退我全款30%的定金,即20%以外的定金?
王淳律师
2024-04-17 15:19:48
你好,建议及时与对方沟通,可以考虑暂时中止合同,等到你身体恢复,再继续履行。如果对方直接起诉你,一定要委托律师应诉
问题:我能怎么办,如果他起诉我的话,解除合同需要赔违约金问题是我这半年里都干不了活,受伤导致无法偿还车贷?
吕美亮律师
2024-04-29 12:06:28
介绍人是盈利机构吗,收取介绍费了吗
问题:帮别人介绍工作,受骗了,介绍人承担责任吗?
钱威律师
2024-04-22 00:05:56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
问题:赔偿1\\\\\\\,现在租赁方起诉我让归还脚手架,当时忘记消除合同,已经退换,押金600元,2022年租脚手架6套?
钱威律师
2024-04-18 08:29:35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稀里糊涂没看内容就签字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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