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法院申请撤诉。
合同纠纷立案后的撤案方式为原告需要撤回起诉的,向法院申请撤诉,并且说明撤诉的原因和理由,法庭同意撤诉的,将裁定结果送达给双方当事人,案件处理结束。立案后,原告没有交诉讼费,收到催缴通知后次日起7天内仍未缴纳的,视为撤诉;开庭时原告又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按照撤诉处理。
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申请撤诉的条件如下:申请人必须是原告、上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经原告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也可以提出撤诉申请;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也可以提出撤诉申请。但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申请撤诉不影响原告和被告之间本诉的进行;撤诉必须是原告自愿;撤诉必须合法;撤诉必须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