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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违约赔偿范围如何确定
合同违约赔偿范围如何确定
合同违约是指合同一方或双方违反合同中约定的义务、法律直接规定的义务和法律原则和精神所要求的义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2024-02-22 16:31:04
已帮助2090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合同违约赔偿范围如何确定
《
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
合同履行
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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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违约赔偿范围如何确定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工程承包内容与范围应该怎样确认?
1、合同的“标的”是合同最基本的要素,工程承包合同的标的就是工程承包内容和范围。因此,在签订合同前的谈判中,必须首先共同确认合同规定的工程内容和范围。承包人应当认真重新核实投标报价的工程项目内容和范围。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构成违约责任应具备哪些条件?违约责任中损害赔偿的范围与限制
现如今,社会发展稳定,为了现实社会的安定和谐发展,一般会对违约所造成的损害范围不加以限制,因为违约所造成的损害范围可能很大,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违约责任中损害赔偿的范围与限制?湖南湘鼎律师事务所雷佳律师解析。违约责任中损害赔偿的范围与限制(一)违约责任中损害赔偿的范围违约损害赔偿责任的范围,是指在发生违约情事以后,在请求损害赔偿时应如何确定损害的范围,根据什么原则来确定损害赔偿的数额。合同法第113条规定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原则上,通过赔偿损失应使受害人处于如同合同已经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请问明确二手房违约责任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具体应注意以下几点:1、合同义务的履行时限必须是简单易定的日期,尽量避免抽象的“之前”“之后”表述。2、每项主要义务均应有违约责任一一对应。3、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应首选违约金,数额应考虑违约造成的损失,但以不超过总房款的20为宜,因为违约金被认为过高时法院会依法调低,反而又处于不确定状态。4、应约定如解除合同,买方支付占用房屋期间使用费用的计算方法是以及卖方承担买方装修损失的计算依据。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该怎么正确使用违约金和定金条款
1、违约金或定金的适用:(1)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补偿金;(2)定金是签订合同时或之前预先支付的,作为签订合同或履行合同的担保,具有双倍返还的惩罚性;(3)定金和违约金在同一法律关系因一方违约另一方索赔的,只能选择其中一个适用。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你好,李玉律师:<br>确定房屋买卖协议时,2万元的房子,确定多少违约金,法律上有没有规定?
如何确定房屋买卖合同的违约金?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绝大多数出卖人和买受人都会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当事人一方逾期付款或者预期交付使用房屋时,应当承担什么样的违约责任,也就是说,会明确约定逾期履行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者赔偿损失的计算方法。但也有一些合同当事人没有在合同中约定上述两种情形的违约责任。在这种情况下,购房合同违约金怎么计算?如何确定房屋买卖合同的违约金?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时,就需要人民法院按照某种标准作为参照系来确定违约方的责任,以弥补守约方的损失。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此外,在当事人约定了违约金的情况下,购房合同违约金也并不是不能改变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本条的规定内容实际上包含三层意思:1、当事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者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构成违约的,应当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承担违约责任;2、当事人如果以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减少的,人民法院可以约定的违约金是否超过损失30%为标准,予以适当调整;3、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以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北京昌运律师事务所
问题:安置地自建房违章将空地纳入私人使用范围
您好,可以向土地管理部门投诉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在道路交通事故赔偿中,如何确定被扶养人的范围?
被扶养人的范围认定。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抚养人应是死者生前或者残者残前有抚养义务并实际抚养的人,即扶养人与被抚养人存在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9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因此死者生前或残者残前对非婚生子女负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因而未满16周岁或者因残疾而不能生活的非婚生子女应属于被抚养人。2、计划外生育的子女,虽然计划外生育违反了《计划生育条例》以及我国政策的规定,但违法者不是该子女,而是其父母,政府应对其父母按照规定作出处罚。而超生子女本身并无过错,其与其他人享有同样的权利,如果不把未满16周岁计划外生育的子女列为被抚养人,实质上是剥夺了该子女的被抚养的权利。3、对于非法收养的子女则应视不同情况做出处理,如非法收养的子女的生父母还健在并有抚养能力的,应由其生父母领回抚养而不属于死者生前或者残者残前抚养的被抚养人。如该非法收养的子女的生父母已去世,或者下落不明,或者已无抚养能力的,则应视为被抚养人。4、对于那些没有抚养义务,但为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抚养的人,因为他们之间没有法律上的抚养与被抚养的权利和义务,不能作为被抚养人参加诉讼,他们的生活问题应通过民政部门解决。对于虽无法定扶养义务但却出于善意而对需要被扶养的人进行扶养,例如妇女丧偶后带着原来的公婆改嫁,甘心赡养原公婆,这是一种社会美德,应该加以褒扬。那么,在该妇女因加害人的侵权行为致死或残疾时,从法律上赋予其原公婆以被扶养人生活费请求权,这不仅是对该妇女的善行的一种肯定,更是法律对善良社会风俗的一种保护。同时,对于加害人来说,其承担这份责任也是合情合理的。5、事实收养,虽然法律并没有认可,但是如果形成了事实收养关系,受害人就是事实被收养人的扶养人,应当将其概括在被扶养人的范围之中。6、受害人死亡或残疾后,如果其配偶、父母或成年的子女因其他的原因丧失劳动能力而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能否获得被扶养人生活费应当赋予受害人或受害人有义务扶养的人的生活费追偿权。该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计划生育条例》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昨天我去看二手房的时候,和中介的人谈了一下违约金的事。对方说违约金要支付总金额的20%。这个说法合理吗?我想具体了解一下,二手房买卖违约金怎么写呢?
违约金是多少完全由房屋买卖的双方根据自己的意愿协商确定。合同解除后,收取的定金(总价款的20%)不予退还。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朋友的公司为了发展需要一大笔资金,打算抵押车房了,所以想咨询一下抵押合同约定担保范围有哪些
你好,所谓抵押担保的范围,就是指抵押关系成立之后,债务人届满未履行债务,债权人要实现抵押权,在什么范围内优先受偿的问题。它是抵押效力问题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担保法规定,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抵押权为约定担保物权,故抵押担保的范围一般应当以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的约定为准。假如抵押合同明确规定抵押担保的范围仅包括主债权而不包括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或者仅包括其中的一项或若干项的,则按照合同约定办理。一旦出现债务人届期不履行债务的情况,在处理抵押物所得中,债权人只能按照抵押合同中约定的优先受偿的范围优先受偿,而不能超越约定的优先受偿权。抵押权[1]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如某人向银行申请贷款,并以自己的住房作抵押,这时银行即为抵押权人。只有在因债务人方面的原因未能清偿债务而使债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权人才可以行使抵押权。如果债权人未受清偿是由于其自己的原因造成的,则抵押权人不能行使抵押权。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我家和工厂之前是定了一批货,因为工厂的货出了问题,我们不满意货的质量,对方也说因为做不了,要解约,但是我们货款什么都付了,现在来这么一出,因为对方说会赔偿损失,购销违约金合同范本怎么写呢
一、甲方的违约责任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_%的违约金。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二、乙方的违约责任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的违约金。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老板最近因为杂志社违反了法律的有关规定,被有关部门罚了很多钱,就非常生气,打算起诉,就叫我请问下,违约利息撤销上诉状范文是怎样的?
原告(第三人):×××,男/女,××××年××月××日出生,×族,住××省××市××区××路××号。工作单位。联系电话。被告(原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男/女,××××年××月××日出生,×族,住××省××市××区××路××号。工作单位。联系电话。诉讼请求:1、明确的撤销原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全部或部分内容的诉讼请求;2、……3、……事实和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1、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证据;2、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全部或部分内容错误的证据;3、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损害其民事权益的证据;4、其他证明诉讼请求的证据。此致××××人民法院具状人:×××(签名)××××年××月××日二、样式的制作依据与使用说明1、本诉状供公民提起第三人撤销之民事诉讼用,使用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如能提供打印文件的,必须手书签字。2、必须写明明确的撤销原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全部或部分内容的诉讼请求。3、写明: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证据;2、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全部或部分内容错误的证据;3、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损害其民事权益的证据;4、其他证明诉讼请求的证据。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五十六条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lt;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gt;的司法解释》第二百九十二条制定。基本上关于违约利息撤销上诉状范文,望采纳。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我到北方工作后冬天要花很多的取暖费,前几个月因为出差没有及时缴费,想问一下取暖费违约金有明确规定吗?
民事违约金按双方约定处理,没有不得超过本金的法律规定。但是,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的,当事人可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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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律师服务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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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美亮律师
2024-05-14 22:08:47
您好建议直接起诉到法院解决,工期违约需要合同、签证、通知等等证据材料,
问题:装修公司工期违约不愿意赔偿怎么办?
刘阳律师
2024-05-14 16:21:19
你好!按合同约定的条款执行?
问题:装修房子工期装修公司已经违约不愿意赔偿怎么办?
钱威律师
2024-05-14 08:14:14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具体情况
问题:我是签的网络合同,上午刚签,然后我现在不想干了,可以退钱吗?
刘阳律师
2024-05-13 14:29:19
你好!适用罚则的是这个定。
问题:定金的定是这个定吗?谢谢?
刘阳律师
2024-05-13 10:07:53
你好!这要看合同如何具体签订的。
问题:我租别人地种粮食,我们自己签个合同,有效吗?
吕美亮律师
2024-05-13 10:49:54
看你们双方是如何约定,如果有合同约定解除权,并且约定的是未支付租金在一定时间内可以解除合同,就有合同解除权,否则只能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或走法定解除合同两种途径
问题:父亲生前和人签的土地租赁合同,签的是十二年,先付六年,现在第七年了,没有继续支付,可以取消合同吗?
钱威律师
2024-05-09 17:46:47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具体情况
问题:他们规定违约金是金额的30%,减少甚至取消违约金?
吕美亮律师
2024-05-08 18:24:31
当事人在法庭是做伪证的,是需要承担相应法律后果的,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一条 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 第一百二十五条 询问证人,应当告知他应当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 第一百九十四条 证人作证,审判人员应当告知他要如实地提供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对证人、鉴定人发问。审判长认为发问的内容与案件无关的时候,应当制止。
问题:给别人做证人付法律责任吗?
吕美亮律师
2024-04-29 12:06:28
介绍人是盈利机构吗,收取介绍费了吗
问题:帮别人介绍工作,受骗了,介绍人承担责任吗?
卢晓迦律师
2024-04-25 14:12:36
你好,合同并非所有约定都是有效的,可以尝试诉讼
问题:缴费后就霸王条款还有一个电子合同,目前我想让他们退款他们说我已经和他们签约了这个电子合同就不退?
吕美亮律师
2024-05-14 22:08:47
您好建议直接起诉到法院解决,工期违约需要合同、签证、通知等等证据材料,
问题:装修公司工期违约不愿意赔偿怎么办?
刘阳律师
2024-05-13 14:29:19
你好!适用罚则的是这个定。
问题:定金的定是这个定吗?谢谢?
刘阳律师
2024-05-13 10:07:53
你好!这要看合同如何具体签订的。
问题:我租别人地种粮食,我们自己签个合同,有效吗?
卢晓迦律师
2024-04-25 14:12:36
你好,合同并非所有约定都是有效的,可以尝试诉讼
问题:缴费后就霸王条款还有一个电子合同,目前我想让他们退款他们说我已经和他们签约了这个电子合同就不退?
刘阳律师
2024-05-14 16:21:19
你好!按合同约定的条款执行?
问题:装修房子工期装修公司已经违约不愿意赔偿怎么办?
吕美亮律师
2024-05-13 10:49:54
看你们双方是如何约定,如果有合同约定解除权,并且约定的是未支付租金在一定时间内可以解除合同,就有合同解除权,否则只能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或走法定解除合同两种途径
问题:父亲生前和人签的土地租赁合同,签的是十二年,先付六年,现在第七年了,没有继续支付,可以取消合同吗?
钱威律师
2024-05-09 17:46:47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具体情况
问题:他们规定违约金是金额的30%,减少甚至取消违约金?
吕美亮律师
2024-05-08 18:24:31
当事人在法庭是做伪证的,是需要承担相应法律后果的,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一条 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 第一百二十五条 询问证人,应当告知他应当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 第一百九十四条 证人作证,审判人员应当告知他要如实地提供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对证人、鉴定人发问。审判长认为发问的内容与案件无关的时候,应当制止。
问题:给别人做证人付法律责任吗?
钱威律师
2024-05-14 08:14:14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具体情况
问题:我是签的网络合同,上午刚签,然后我现在不想干了,可以退钱吗?
吕美亮律师
2024-04-29 12:06:28
介绍人是盈利机构吗,收取介绍费了吗
问题:帮别人介绍工作,受骗了,介绍人承担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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