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根据《劳动合同法》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也就是说,如果你是正常离职的,用人单位就有义务向你开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书面证明,此证明也可以作为你新职单位的入职依据了。
徐州律师服务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