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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可以无管辖权驳回

行政诉讼可以无管辖权驳回
在行政诉讼中,当事人依法享有广泛的、平等的诉讼权利,同时也承担必要的诉讼义务。当事人享有诉讼权利,是为了维护其合法权益,当事人履行诉讼义务,是为了维护诉讼秩序,保障诉讼的顺利进行。行政诉讼对保障一个国家依法行政,建立法治政府,确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利免受行政权力的侵害,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2024-02-28 18:16:30 已帮助229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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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管辖权如何确定

一般地域管辖:行政案件原则上应该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特殊地域管辖:(1)经过复议的选择管辖。(2)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3)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而提起诉讼的,被告和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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