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缴纳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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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缴纳时间

房产税缴纳时间

众所周知 ,房屋交易成功之后,买卖双方就要向国家缴纳房产税,很多人对此是有疑惑的,不知道房产税缴纳时间是多久呢?关于房产税缴纳时间这个问题,律图小编下文为您做了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23.09.09 2095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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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缴纳范围

近年来,关于要出台房产税的消息一直不断,国家也在一些城市进行了试点,并且出台了相关草案。房产税的征收涉及到千家万户,那么房产税缴纳范围是什么?

一、房产税缴纳范围

称房产税“课税范围”,具体指开征房产税的地区。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二、房产税的征收标准

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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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缴纳计算

房产在登记时要缴纳一定的房产税,不同的户型,不同的购房方式,以及购买第几套房子,缴纳的房产税也不同。国家在对房产税方面有着严格的把控,那么,房产税缴纳计算的依据是什么?

一、对经营自用的房屋,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作为计税依据

所谓计税余值,是指依照税法规定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的损耗价值以后的余额。

(一)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

因此,凡按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中记载有房屋原价,应以房屋原价按规定减除一定比例后的房产余值计征房产税;没有记载房屋原价,按照上述原则,并参照同类房屋,确定房产原值,按规定计征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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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缴纳期限

在我国,住房问题一直是被普遍关注的民生问题,而与房屋相关的法律条例也与民众生活息息相关。为了维护大多数民众的合法权益,国家采取了部分举措来控制房市行情,其中就包括征收房产税。那么房产税如何缴纳?房产税缴纳期限是什么?

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附:房产税缴费途径

1、纳税人可以到住房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税务窗口申报缴纳个人住房房产税。税务机关将开设个人住房房产税申报纳税绿色通道,专窗受理纳税人申报缴纳税款。纳税人用带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通过pos机当场缴纳税款并取得《通用缴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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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缴纳需要什么资料

房产税是我国众多税种中的其中一个,从字面也很容易看出其主要是针对房屋来计征的税种。而缴纳不同税费也需要准备不同的资料,其实这一问题我国法律已经规定的十分详细,下面就为大家介绍房产税缴纳需要什么资料以及它的法律规定。

一、房产税缴纳需要的资料

1、房子是自己的,业主只要带上身份证房产证,直接到税务局办理。

2、房子是租的,在租房合同上没有特别注明话,跟租户无关,房产税的交纳事宜应有房东本身里完成。

3、如果租房合同上关于房产税的特别说明,租户须带上自己的身份证、房东身份证、房产证、租赁协议以及付款证明。

二、房产税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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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缴纳标准

房产税,是国家为了宏观调控房价管理我国房地产行业,征收的以房屋价值为基础的税收。同样房屋也是我国人民的根,和大众息息相关。大家对于房产税也十分关心,在此小编为您收集整理最新的房产税缴纳标准,以及计算方式,供您参考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全文

第一条 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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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缴纳依据

国家征收每一部分的税都是有一定的法律依据的,对于房屋而言,会按照规定缴纳房产税,房产税根据不同情况缴纳的税率也不相同,对于私自买卖房屋不交房产税的属于不受法律保护的违法行为,房产税缴纳依据是什么呢?

1、对经营自用的房屋,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作为计税依据。

所谓计税余值,是指依照税法规定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的损耗价值以后的余额。其中:

(1)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因此,凡按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中记载有房屋原价,应以房屋原价按规定减除一定比例后的房产余值计征房产税;没有记载房屋原价,按照上述原则,并参照同类房屋,确定房产原值,按规定计征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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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缴纳时间相关咨询

刑法非法制造抵扣税款发票罪构成要件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1、客体要件。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侵犯的客体为双重客体,即国家的发票管理秩序和税收秩序。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单位也可以构成本罪。单位构成本罪的、实行两罚制。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直接故意构成,即明知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违反发票管理法规,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而希望和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

出售非法制造的抵扣税款发票罪的主观构成要件和客观构成要件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客体要件。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侵犯的客体为双重客体,即国家的发票管理秩序和税收秩序。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发票必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未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税务主管部门指定,不得印制发票。。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行为。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 依本节第211条的规定,单位也可以构成本罪。单位构成本罪的、实行两罚制。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直接故意构成,即明知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违反发票管理法规,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而希望和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由于本条没有规定行为人主观上必须具备一定的目的,因此,只要行为人故意实施了伪造、擅自制造或出售可以用于骗取国家税款的非专用发票的行为,则不论是何种动机和目的,也不论其是否营利,均应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确实是为了显示自己的技巧或为了自我欣赏或收藏而伪造极少量的,可不认为是犯罪。

西双版纳请一个律师辩护如何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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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样构成出售非法制造的抵扣税款发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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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客体要件。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侵犯的客体为双重客体,即国家的发票管理秩序和税收秩序。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直接故意构成,即明知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违反发票管理法规,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而希望和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

怎么样判断是否构成非法制造抵扣税款发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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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体要件。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侵犯的客体为双重客体,即国家的发票管理秩序和税收秩序。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发票必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未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税务主管部门指定,不得印制发票。。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行为。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 依本节第211条的规定,单位也可以构成本罪。单位构成本罪的、实行两罚制。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直接故意构成,即明知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违反发票管理法规,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而希望和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由于本条没有规定行为人主观上必须具备一定的目的,因此,只要行为人故意实施了伪造、擅自制造或出售可以用于骗取国家税款的非专用发票的行为,则不论是何种动机和目的,也不论其是否营利,均应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确实是为了显示自己的技巧或为了自我欣赏或收藏而伪造极少量的,可不认为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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