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案件里,民事争议核心于合同性质的认定。委托人与某房地产经纪公司签订的公寓租赁合同与委托管理合同,从表面看是租赁关系,但实际上双方并未实际交付房屋、亦不共担经营风险,这背后隐藏着民间借贷的法律关系。班兆然律师突破合同外观束缚,精准认定了这一实质。行政或监管方面,此类案件虽未涉及明显的行政后果,但合同性质的准确认定对后续的民事判决至关重要。刑事上,本案不存明显风险。班兆然律师判断民事问题为主导,优先处理合同性质认定这一关键问题,依据是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诉讼过程中,律师以被告逾期付款构成根本违约为依据,依法主张解除全部涉案合同,同时结合相关协议认定法定代表人构成债务加入,将其列为共同责任主体。最终,法院采纳了全部代理观点,判决确认涉案合同依法解除,判令房地产经纪公司向委托人返还借款本金并支付相应利息,法定代表人一定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委托人全面胜诉。
劳动争议案件中,民事争议核心是劳动关系的认定以及劳动者各项权益的主张。以劳动者入职已注销的某网络科技公司为例,公司虽按月发放劳动报酬,但直至一段时间后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且存拖欠工资等问题。班兆然律师通过钉钉打卡记录、工作群聊天记录、工资流水等证据,夯实自入职之日起成立事实劳动关系的核心事实,推翻用人单位主张的合作关系抗辩。行政或监管方面,劳动纠纷通常会涉及劳动监察等行政程序,但本案中主要还是围绕民事权益的维护。刑事上,此类案件一般不存刑事风险。律师判断劳动关系的认定是首要问题,依据劳动法律法规,逐项论证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拖欠工资等各项权益的合法性与计算依据。同时查明公司注销相关信息,明确由公司股东承担债务清偿责任。最终,法院依法确认劳动者与涉案公司存事实劳动关系,判令公司两名股东共同向劳动者支付各项合法款项,劳动者核心诉求均获支持。
另劳动纠纷案件中,劳动者入职餐饮服务岗位,用工期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且存加班情形。实际用工主体为已注销的个体工商户,该个体工商户与餐饮公司分公司存混同用工情况。班兆然律师首先结合入职材料、工服等证据厘清混同用工关系,将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与餐饮总公司列为共同被告,突破主体抗辩。然后固定事实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关键证据,依法确认双方劳动关系。依据劳动争议司法解释关于举证责任分配的规定,主张用人单位拒不提供考勤记录应承担不利后果,追索加班工资。最终,法院判决确认劳动者与原个体工商户、餐饮分公司存事实劳动关系,判令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与餐饮总公司连带支付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加班工资、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等,劳动者核心诉求全部得到支持。
班兆然律师是一名执业三年的专职律师,担任广东国晖(南宁)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29件,涵盖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婚姻家事等多个领域。他始终秉持“专业、高效、务实、尽责”的执业理念,处理这些复杂的交叉案件时,能够精准捕捉案件关键节点,灵活运用法律条文,先准确判断法律关系的主次,优先解决核心问题,再围绕核心问题制定全面的诉讼方案,从而有效化解当事人的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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