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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维权:从败诉危机到胜诉逆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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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14 · 1195人看过
劳动争议专业律师 朱秀芳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487人
律所:上海汇业(宁波)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302202511911067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
咨询电话:15728043556
案例展示:-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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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25年3月4日,缪先生收到某建设公司的《试用期辞退通知书》,被告知工作表现未达职位期望,劳动关系于次日终止。缪先生懵了,自己刚入职没几天,怎么就被辞退了?他觉得公司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这可让他气不打一处来。
劳动纠纷维权:从败诉危机到胜诉逆袭

缪先生2025年2月27日入职这家建设公司当项目经理,签了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3个月。谁能想到,才上班没几天就遭遇这种事。他一怒之下,向宁波市江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因恶意辞退产生的损失,还得开具离职证明仲裁委裁决公司支付赔偿金,但公司不服,把缪先生告上了江北区人民法院,坚称解除劳动关系是合法的,理由是缪先生简历造假、没按规章制度考勤打卡、不服从工作安排,不符合录用条件。

收到法院传票后,缪先生慌了神,赶紧委托上海汇业(宁波)律师事务所的朱秀芳和陈红燕律师处理此案。朱秀芳律师自2017年毕业于宁波大学法学专业后,就专注于劳动纠纷等法律领域,处理过上百件劳动纠纷案件。两位律师接案后,马上和缪先生深入沟通,全面了解案件情况,明确核心争议焦点是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他们认为公司的解除事由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属于违法解除,于是确定了“驳斥公司解除事由的合法性,主张违法解除成立并维持仲裁裁决”的抗辩思路。

接下来,朱秀芳律师指导缪先生系统梳理劳动合同、《试用期辞退通知书》、工资支付记录、社保参保记录、相关资格证书等关键证据,构建起完整的维权证据链。针对公司主张的各项解除事由,律师们逐一收集反驳证据。比如,对于“简历造假”,缪先生的工作履历和社保参保单位能相互印证,公司也没证据证明缪先生没在相关单位担任项目经理,而且公司在缪先生入职时就知道他高级工程师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当时没异议,现在拿这个说事,根本站不住脚。对于“未按规章制度考勤打卡”,这不在双方签署的《员工确认书》里“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中,从公司给缪先生发的工资看,他入职后也没无故缺勤。至于“不服从工作安排、未落实工作任务”,公司提交的通知和施工计划,没法证明送达了缪先生或者是他制定的,缪先生也不认可,所以这个主张缺乏有效证据。

到了庭审阶段,朱秀芳律师围绕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举证责任分配规则,结合证据逐一驳斥公司的解除事由,清晰阐述违法解除的法律依据和事实理由。最终,法院采纳了律师的观点,认定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依据不足,构成违法解除。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驳回公司的诉讼请求,要求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缪先生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这个案例给咱们提了个醒:

第一,劳动者遇到用人单位单方辞退,一定要留存好劳动合同、辞退通知书、工资记录、考勤记录等关键证据。

第二,要清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需承担举证责任,如果公司解除事由没依据,咱可以依法主张违法解除赔偿金。

第三,面对用人单位违法解除,要聚焦解除行为的合法性审查,用充分证据驳斥公司的不当理由,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劳动纠纷中,证据就是维权的基石。只要咱们掌握好证据,借助专业律师的帮助,就能在法律的框架内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若您有上述类似经历,您可以找上海汇业(宁波)律师事务所朱秀芳律师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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