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日益复杂的当下,劳动者的权益保护面临诸多挑战。下面将通过一起典型案例,看看律师是如何帮助劳动者维护合法权益的。
原告王X于2018年5月8日入职被告XX公司,从事铣床工工作。双方签订的最后一份劳动合同期限为2020年4月30日至2023年4月29日。2023年6月27日,因公司设备搬迁需要,公司工作群通知次日开始放假调班。2023年6月28日至30日,王X到公司车间,期间工作群中发送工作日志照片,要求领导安排通电以保障正常工作。然而,公司却认为王X设备搬迁期间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安排、阻挠妨碍设备搬迁、工作群造谣生事,于2023年7月1日发布公告,依据就业规则解除与王X的劳动关系。王X认为公司违法解除,且存未及时续签劳动合同、2022年4月疫情期间克扣工资等问题,委托律师申请劳动仲裁。但仲裁裁决仅支持部分工资差额及部分二倍工资差额,驳回赔偿金请求,王X不服,提起诉讼。
这起案件存诸多难点。公司主张王X存“阻挠搬迁、散发煽动性文字”等违纪行为,提供了视频和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声称王X多次阻挠设备搬移导致报警,需证明王X的行为不构成严重违纪。同时,公司依据内部就业规则解除合同,但该规则是否向王X公示并组织学习存疑。而且,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公司是否履行了该程序也有待核实。另外,劳动合同到期后未及时续签,二倍工资差额的计算期间需确定;2022年4月疫情期间工资差额也需主张按正常工资标准支付。
面对这些难点,代理律师采取了一系列策略。首先,举证证明王X无违纪行为。律师提交微信聊天记录完整截图,显示王X仅发送工作日志和照片,要求“请领导安排给其通电,为其正常工作提供劳动条件”,无任何过激言论或煽动性文字。提交现场视频证明王X仅坐工位、打扫卫生,并无对抗或阻挠搬迁的行为。法院最终认定不存员工处分公告所认定的违纪行为。其次,主张规章制度未公示,不能作为处罚依据。公司就业规则未向王X公示,被告未能提供王X学习该规则的证据,法院采纳该意见,认定该就业规则不能作为对王X的处罚依据。再者,主张程序违法,即单方解雇未通知工会。公司直至开庭前未将解除劳动关系的决定通知工会,违反劳动合同法的强制性规定,法院认定存程序违法,构成违法解除。此外,主张未及时续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确定二倍工资起算时间为劳动合同期满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合同的前一日,法院支持二倍工资差额。最后,主张疫情期间工资差额。2022年4月因疫情仅出勤1天,公司仅支付基本工资,律师主张应按正常工资标准计算,仲裁裁决支持差额,公司未起诉,法院予以确认。
最终,法院认定公司解除与王X的劳动关系系违法解除。判决被告支付王X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2022年4月工资差额、2023年5月29日至2023年6月8日未续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本案成功为员工追回违法解除赔偿金、工资差额及二倍工资差额共计9.6万余元,有力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
对于普通人来说,遇到类似的劳动纠纷,首先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等。最重要的是,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自己的权益和维权途径,避免因自身的疏忽或对法律的不了解而导致权益受损。劳动纠纷中,专业律师的帮助往往能起到关键作用,通过合理运用法律武器,为劳动者争取应有的权益。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