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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协商解除赔偿是N还是N+1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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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12 · 1190人看过
导读:试用期协商解除赔偿并非一定是N或N+1。若用人单位主动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N;若用人单位未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N+1)后也可解除。但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解除则无需赔偿。
试用期协商解除赔偿是N还是N+1吗

在求职过程中,试用期是大家都会经历的阶段。很多人以为试用期公司想让走人就走人,其实不是这样的。在试用期里,要是公司和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问题就成了大家关心的焦点。到底赔偿是按N算,还是N+1算呢?这直接关系到员工的切身利益,接下来咱就好好聊聊这个事儿。

一、N和N+1赔偿的含义

N指的是经济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而N+1,多出来的“1”指的是代通知金,用人单位在没有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举个例子,小A在公司试用期3个月,月工资5000元,若按N赔偿,因为不满六个月,就是支付半个月工资,即2500元;若按N+1赔偿,就是5000+2500=7500元。

二、试用期协商解除赔偿的判定

在试用期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通常赔偿是N还是N+1,得看具体情况。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了劳动者,那么一般只需要支付N的经济补偿。要是用人单位没有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就需要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也就是N+1的赔偿。

比如小B在试用期,公司突然说要解除合同,且没有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那么公司就需要支付N+1的赔偿。要是公司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了,就只需支付N的赔偿。

三、员工维护权益的途径

当遇到试用期协商解除赔偿问题时,员工可以先和公司友好协商,把自己的诉求表达清楚,看看能不能达成一致。在协商过程中,要注意保留相关的聊天记录、邮件等证据。要是协商不成,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投诉时要准备好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等材料,说明事情的经过和自己的诉求。

如果投诉也无法解决问题,员工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仲裁需要提交仲裁申请书、证据材料等。仲裁过程中,要如实陈述事实,提供有力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四、用人单位应注意的事项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一定要遵守法律规定。要提前做好沟通,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并且按照规定支付相应的赔偿。否则,一旦员工维权,用人单位可能面临法律风险,不仅要支付赔偿,还可能影响公司的声誉。

试用期协商解除赔偿问题解决后,后续可能还会出现一些状况,比如赔偿款是否按时足额发放,公司是否会在员工的离职证明上作不利表述等。这些问题处理不好,会给员工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专业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帮你处理后续可能出现的问题,让你在维护自身权益的道路上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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