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在职场中都有过离职的念头,当终于下定决心提出离职后,却在这30天的时间里遇到了各种状况,比如公司故意刁难、不合理安排工作加重负担等,这时候有人就会想问,提出离职30天内还能不能被迫离职呢?接下来咱就好好唠唠这个问题。
一、啥是被迫离职
被迫离职实际上就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的情形下,不得已而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比如,公司不按时发工资,或者拖欠工资,又或者让员工在没有安全保障的环境下工作,这种情况下员工就可能会选择被迫离职。
二、提出离职30天内被迫离职是否可行
一般来说,员工提前30天提出离职,这是遵循《劳动合同法》规定的预告解除程序。但如果在这30天内,用人单位出现了严重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行为,劳动者依然可以被迫离职。比如,员工小李提前30天向公司提出了离职,在这期间公司不仅拖欠他的绩效奖金,还随意克扣工资,这种情况下小李就可以以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被迫解除劳动合同。
三、被迫离职的操作步骤
1.收集证据:这是关键的一步。要收集能证明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的证据,比如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作群聊天记录等。像上面提到的小李,他就要收集公司拖欠绩效奖金和克扣工资的相关证据,如工资发放记录等。
2.发送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发送通知书,明确指出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以及自己被迫离职的原因。通知书可以通过邮寄的方式,并且保留好邮寄凭证。
3.办理离职手续:虽然是被迫离职,但还是要按照公司规定办理相关的离职手续,交接工作等。
四、后续权益保障
被迫离职后,劳动者还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经济补偿金等。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一般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提出离职30天内的被迫离职问题解决后,后续可能还会遇到用人单位不承认违法行为,或者不支付相应补偿等情况。这些问题要是处理不好,很容易让劳动者的权益受到损害。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拥有可核验的执业资质,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会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你遇到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的维权流程,让你在这场离职纠纷中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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