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XX走进河北铠嘉律师事务所,它于2019年入职某文化公司,离职后公司虽签了《协议书》却未付清劳动报酬,多次催告无果,希望律师能帮它维权。
精准定位,收集证据
张志来律师接受委托后,凭借的经验,快速明确案件核心争议是用人单位违反协议拖欠劳动报酬。它紧扣《劳动合同法》《民法典》相关规定,精准拟定诉讼请求。同时,张志来律师围绕劳动关系存续、劳动报酬约定、欠款事实及违约行为等要点,全面收集劳动合同、《离职证明》、《协议书》、银行转账记录等关键材料,形成完整证据链。
缺席庭审,据理力争
法院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审理本案。然而,某文化公司经法院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也未提交任何证据及答辩意见。张志来律师作为原告代理人,当庭充分举证,清晰陈述案件事实,明确某文化公司拖欠劳动报酬的具体金额、支付约定及违约事实,依据《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规定,主张用人单位应按约定履行付款义务。
胜诉结局,权益保障
法院经审理后,完全采纳张志来律师的代理意见,依法作出判决:某文化公司需支付郭XX拖欠的剩余劳动报酬,若未按判决指定期间履行付款义务,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且本案案件受理费由某文化公司全额承担。郭XX的诉讼请求全部得到支持,实现完全胜诉。
张志来律师自2018年执业至今,承办案件已逾几百件,在劳动争议领域有丰富经验。它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办案态度,为劳动者维权提供了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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