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简介
王俊杰律师就职于福建三乾律师事务所,自2023年执业至今,承办案件百余件,专注劳动、工伤领域。他毕业于集美大学法学专业,拥有本科学士学位。作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等多个协会成员,王俊杰秉持“诚以待人,毅以处事”的执业理念,为客户提供全流程法律顾问服务,擅长处理各类员工离职纠纷、追索劳动报酬等劳动争议案件。
王俊杰律师在劳动争议处理方面有着丰富的实战经验,曾代理某厦门国企成功处理员工违纪辞退案,驳回员工高额赔偿金诉求;代理晋江某员工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为员工争取赔偿15万元;代理员工追索绩效工资案,为客户争得近20万元(含经济补偿金)。
<强>案例纪实
<强>案件背景与一审情况
2022年3月7日,黄X入职新XX某轻工有限公司担任生产组长,双方签订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了薪资结构和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等内容。2024年7月3日,黄X以“未足额支付加班费、未缴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申请仲裁,要求轻工公司支付多项费用。仲裁委驳回其全部请求后,黄X向一审法院起诉。一审判决轻工公司支付部分费用,双方均不服提起上诉。
<强>二审审查与判决结果
二审中,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于田县最低工资标准为1540元/月,黄X每月工资包含固定加班费,且提成工资总额高于其主张的加班费总和,黄X未能证明额外加班。法院认定加班费计算基数按合同约定执行,提成工资已具加班对价性质,驳回黄X的加班费诉求。同时,轻工公司关于品质扣款的上诉请求因无损失证据被驳回,社保承诺无效但经济补偿维持原判。最终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案核心胜利在于加班费诉求被全面驳回,为企业减少经济损失16万余元,但也提示企业要完善损失核算与留痕机制,重视社保缴纳的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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