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丰富的执业经历
周俊律师从2000年开始执业至今,拥有长达25年的执业经验。他持有执业证号142xxxxxxxx726976,服务地区为湖北宜昌,所在的执业机构是湖北西陵律师事务所,联系地址位于湖北宜昌解放路92号三峡商城A座1205、1207室。周律师毕业于中国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扎实的专业学习为他的法律实践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在这25年的执业生涯中,他办理了近千件案件,充分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多重身份与擅长领域
周俊律师是中国律师协会和湖北省律师协会会员,在湖北西陵律师事务所担任多个团队的负责人,包括刑事辩护团队、离婚婚姻家庭案件团队、债权债务纠纷案件团队以及工伤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团队等。他擅长多个领域的法律事务,涵盖婚姻家庭、工伤赔偿、刑事辩护、交通事故、侵权纠纷以及债权债务等方面。在婚姻家庭领域,他能接受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咨询,代理离婚、财产分割、继承、子女抚养权等相关纠纷的和解、谈判及诉讼,还能出具婚前或婚内财产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分居协议书等相关法律意见书,并对协议书进行律师见证,同时也代理涉外离婚诉讼、婚外情及夫妻共同财产调查取证以及离婚后对财产重新分割的案件以及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在工伤赔偿方面,他接受因工伤、事故等损害赔偿的法律咨询,代理损害赔偿纠纷,包括调查取证、分析案情、指导诉讼、代写起诉状、代为参加庭审、代为调解,审核和起草赔偿协议。在刑事辩护领域,他能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会见犯罪嫌疑人,代理申诉、控告,调查取证以及为其申请取保候审,还能接受公诉案件被害人,自诉案件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在一审、二审程序中,担任附带民事诉讼的诉讼代理人,也接受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在一审、二审程序中,担任诉讼代理人。在交通事故方面,他接受交通事故方面的法律咨询,代理交通肇事责任认定、赔偿相关纠纷的和解、谈判及诉讼,出具交通肇事责任认定情况及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相关法律意见书,代理交通肇事调查取证以及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在债权债务方面,他受理企业和个人相关的债权债务咨询与纠纷,清偿企业及个人之间的三角债、货款、工程款等各类疑难债务,调查债务人资金状况,代理委托当事人的法律诉讼及申请强制执行。
处理劳务纠纷典型案例
周俊律师曾承办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法律援助中心对李XX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案。李XX是家住宜都市的农民工,到宜昌市从事木工工作,经朋友介绍到胡XX处工作,胡XX安排他在宜昌、松滋等多处工地施工。截止到2021年,尚有2万多的劳务费一直未付给李XX,经其多次催要无果后,李XX于2021年9月来到西陵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援助中心审查时发现证据可能不足,因为李XX和胡XX没有明确的欠条或者借条,也没有证明李XX劳务费用的、胡XX认可的情况说明。不过,有胡XX和李XX的聊天记录涉及劳务费部分内容。周俊律师到援助中心后,和当事人李XX详细询问事实经过,发现胡XX和李XX之间没有明确的欠条或者借条,微信和短信聊天记录虽显示有要求劳务费的事实,但表达内容模糊、不清晰,对劳务费具体数额也未明确表达,只有李XX自己书写的工地工作流水账。周律师认为此案件起诉打官司有一定风险,主要是李XX没有明确证据,但仍有希望,因为胡XX和李XX关系未弄僵,双方保持联系。该案件系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符合《湖北省法律援助条例》案件范围的规定,李XX系外地打工人员且家庭经济困难,符合援助情况,于是西陵区援助中心决定给予法律援助,并指派周俊律师承办该案。
努力收集证据
周律师接到该案后,考虑到李XX和胡XX没有明确证据,可能在法院立案就有问题,于是想方设法为受援人寻找有利证据。他通过李XX的微信记录寻找有用的证据线索,并将有用的微信聊天截屏;打开李XX的短信记录,查找相关的证据线索;指引当事人到银行去打印胡XX给李XX的银行转账记录,找到相关证据;最后指引当事人给胡XX打电话,对相关的证据进行录音,固定有效的证据,并且准备好录音笔录,以及刻录录音光盘,为打官司准备好充足的证据材料。他还提醒李XX编辑微信的内容,发送给胡XX以获取有用的证据材料,将有用的微信聊天截屏,固定好证据,前往公安派出所查询被告人身份信息。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胡XX户籍在宜昌市西陵区,该案归宜昌市西陵区法院管辖。
庭审据理力争
案件立案后在西陵区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胡XX也聘请律师为其代理。周律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规定,证据包括电子数据,电子数据包括网页、博客、微博客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在法庭上,周俊律师依据电子证据为当事人李XX据理力争,充分维护李XX合法权益,保护农民工的利益。
促成调解结案
开庭后,周律师和承办案件的李XX多次沟通交流,李XX认为双方系民事纠纷,争议金额不多,且胡XX和李XX关系还可以,劳务关系肯定存在,但对于具体金额,提交的证据仍不很充分,建议双方调解结案。周俊律师在和李XX商量好后,联系对方律师进行多次谈判,希望化解双方的矛盾,各自退让一步。最后双方达成调解,西陵区法院制作民事调解书,内容是被告胡XX支付原告李XX劳务费15000元,分三次支付,李XX放弃其他诉请,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案件点评与社会影响
通过办理该案,体现出农民工作为社会弱势群体,文化水平不高,法律意识不强。外出打工一定要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且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一定要看清楚合同内容,并要持有一份已签字的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有义务向劳动者提交,最好是要求对方打好借条。律师在办理劳动案件时,先要与受援人详细交流,注重每个事实情节和细节,要注意收集证据,并确定诉讼主体,在诉讼时多和承办法官交流受援人的诉求,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为受援人提供充分的法律帮助。此案件在湖北省宜昌市三峡日报、湖北日报都有报道,受到当事人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