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
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法律百科 >涉外专长百科>涉外婚姻百科 > 涉外离婚
涉外离婚

涉外离婚

涉外离婚,简单的来说就是指当事人其中一方或者双方是外国人、无国籍人或婚姻关系的订立在国外而现在欲在中国进行离婚的行为。涉外离婚与国内离婚在各个方面是有很大不同的。

2023.09.18 29639人阅读
1

涉外离婚的程序

一、办理机构

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比如上海,就是上海市涉外婚姻登记管理处。

二、办理条件

1、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离婚;

2、双方当事人必须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3、原结婚登记必须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4、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查看全文 >>
2

涉外离婚的方式

一、登记离婚

离婚登记的前提条件是:

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离婚且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当事人中一方必须是本市常住户口居民且原结婚登记必须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当地婚姻(收养)登记中心申请办理离婚登记并领取《离婚证》。

离婚登记时应提交的材料:

根据2003年10月1日生效的《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

查看全文 >>
3

涉外离婚子女抚养权

涉外离婚子女抚养权问题如何处理?

在涉外离婚中,关于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由于我国和国外法律规定差异较大,解决的关键还在于适用哪一个国家的法律。而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47条的规 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所以,如果中国法院受理涉外离婚案件的,其关于子女的抚养权的纠纷如子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以及父母探望权的相关事务都适用我国法律进行处理。

具体地说,根据中国法律,关于涉外离婚的抚养权问题,规定“扶养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父母子女相互之间的扶养、夫妻相互之间的扶养以及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人之间的扶养,应当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国家的法律”。

……

查看全文 >>
4

涉外离婚财产分割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于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因我国《民法通则》规定适用我国法律,因此适用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根据我国《婚姻法》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的规定,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由于各国对不动产的法律强制性规范互有异同,对不动产的处理只能以不动产所在地国为限。即对共同财产中的不动产的分割,我国法院的裁判内容只对位于我国的这一部分不动产具有执行力,即使裁判涉及了位于国外的不动产,在国外执行我国法院的裁判时也会有很大的困难。……

查看全文 >>
5

涉外离婚的管辖问题

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我国法院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也具有管辖权:

(1)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人民法院管辖。

(2)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时,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

查看全文 >>
6

涉外婚姻离婚协议书

涉外离婚协议书

本离婚协议签订于20年月日,签订本协议的双方为(以下简称“丈夫”)及(以下简称“妻子”)。

丈夫身份证号: 妻子身份证号:

鉴于以下情况:

1、协议双方已于年月日在中国登记为合法夫妇。并且双方未生育子女。

2、协议双方在此表示,对双方因婚姻关系而发生的全部共同财产、收入、资产及负债的相关信息均已完全了解。

3、经过友好协商,双方对于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分割以及离婚后各自权利、义务分配达成一致。

……

查看全文 >>

涉外离婚相关百科

涉外离婚相关咨询

你好问一下意外险和重大疾病险有什么区别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1、意外险,就是意外伤害险。通常发生意外伤害的后果有三种:意外死亡、意外残疾(按照国家标准分成不同的残疾等级)、意外受伤。也就是说,因遭受意外伤害而造成的死亡、残疾、医疗费用支出等,都在意外险的保障范围内。 2、重疾险,顾名思义,主要是保障重大疾病风险,一旦发生合约规定的重大疾病轻症,即按保额给付保险金,用于弥补患病后的治疗费用和收入损失。如果包含身故责任,那么因为“意外或疾病”身故,也可以得到赔付。

你好问一下公司员工涉嫌诈骗如何判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诈骗罪没有单位犯罪,只能由自然人对诈骗罪承担刑事责任,授意员工进行诈骗的单位领导、实施诈骗行为的员工是诈骗罪的共犯。按照参与诈骗数额及情节定罪量刑。参与网络诈骗的员工会怎么处理,要根据该员工参与的程度来判断:如果该员工积极参与诈骗的,则构成网络诈骗罪,属于共同犯罪,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只是普通员工,一般参与的,则一般不承担刑事责任。另外,单位进行网络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1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网络诈骗的数额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计算,案发前已归还的数额应予扣除。行为人为实施网络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广告费、中介费、手续费、回扣,或者用于行贿、赠与等费用,不予扣除。行为人为实施网络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利息,除本金未归还可予折抵本金以外,应当计入诈骗数额。

帮问一下如何解决涉企合同纠纷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结论:可协商可起诉。 解析: 合同纠纷也就是在合同签订后因合同履行的问题所发生的纠纷,合同纠纷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但提起诉讼时首先要确定好管辖法院。 随后,原告向法院起诉,应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递交副本。 起诉时,还要按国家规定的标准,预交诉讼费。 案件审结后,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如果双方都有责任,按责任大小照比例分担。 经济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因经济合同发生争议。均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经济合同纠纷经过了合同管理机关仲裁,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人民调解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

关于涉港合同纠纷如何处理民法典是怎样规定的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结论:和解、调解、仲裁、诉讼。 解析: 涉外合同纠纷和国内合同纠纷处理方式类似: 1、和解。和解是指当事人因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自行协商、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达成一致、从而解决纠纷的方式。 2、调解。调解有两种方式:一是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二是行政调解。主要特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居中对合同当事人的纠纷进行调解。 3、仲裁。双方当事人根据争议发生前或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将纠纷提交仲裁机关进行裁决并解决纠纷的方式。仲裁具有“准司法”性质、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履行。仲裁是涉外合同纠纷常见处理方式之一。 4、诉讼。如其他方式不能解决纠纷、则可选择诉讼方式解决。涉外合同纠纷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履行义务最能体现该合同特征的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其他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刑法规定涉嫌诈骗罪要交罚金吗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结论:要。 解析: 涉嫌诈骗罪要交罚金。 犯罪情节是表明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的各种事实,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的数额是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必然要求。决定犯罪人的罚金数额时,要以犯罪人的犯罪情节为根据,还应酌情考虑犯罪人的经济状况。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十二条 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4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

想获取更多涉外专长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