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共同赔偿机关究竟要怎样去承担
共同赔偿机关指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或者两个以上司法机关共同行使职权造成损害的机关。
在承担赔偿责任方面,共同赔偿机关对赔偿总额承担连带责任。赔偿请求人可向共同赔偿机关中的任何一个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该赔偿义务机关应先予赔偿,不能推诿。之后,已承担赔偿责任的机关可根据各自责任大小,向其他共同赔偿机关进行追偿。
例如,甲乙两个行政机关共同违法行政致公民受损,公民可向甲机关或乙机关索赔,甲机关赔偿后,若其认为乙机关应承担主要责任,可向乙机关追偿相应份额。
二、共同赔偿机关该以何种方式承担
共同赔偿机关通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根据《国家赔偿法》,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在赔偿方式上,赔偿请求人可向共同赔偿机关中的任何一个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该赔偿义务机关应先予赔偿,而不能推诿。先予赔偿后,共同赔偿机关内部可根据各自责任大小进行分担。若某一机关承担了超出自己应承担份额的赔偿责任,可向其他有责任的机关进行追偿。这种连带赔偿责任的规定,旨在保障赔偿请求人的合法权益能及时得到实现,避免共同赔偿机关相互扯皮,使赔偿程序更高效、顺畅。
三、共同赔偿机关承担什么
共同赔偿机关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共同赔偿义务机关对赔偿请求人承担连带责任。
这意味着赔偿请求人可以向共同赔偿机关中的任何一个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该赔偿义务机关应先予赔偿,不能推诿。先予赔偿的机关可在赔偿后,依据各机关责任大小,向其他有责任的赔偿机关进行追偿。这种责任承担方式保障了赔偿请求人的合法权益,使其能及时获得赔偿,也促使各共同赔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避免相互扯皮。
当讨论共同赔偿机关究竟要怎样去承担这一问题时,还有相关要点值得关注。共同赔偿机关承担赔偿责任后,往往存在内部的责任划分问题,比如按照各自责任大小来确定分担比例。此外,在赔偿程序方面,当涉及多个共同赔偿机关,赔偿请求人如何合理有效的申请赔偿也是关键。赔偿过程中可能还伴随着赔偿金额的计算、支付方式等细节问题。若您在共同赔偿机关承担赔偿责任的这些方面仍有疑惑,想进一步知晓相关法规细则,不要再犹豫,即刻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顾问为您答疑解惑。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