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没签劳动合同却签了劳务合同怎样处理
首先需判断实际建立的法律关系性质。若虽签劳务合同,但实际符合劳动关系特征,如接受用人单位管理、从事其安排的有报酬劳动、劳动属其业务组成部分等,应认定为劳动关系。
处理方式如下:一是收集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存在,如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同事证言等;二是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补签劳动合同,并依据相关规定主张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三是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确认劳动关系并主张上述权益;四是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实际为劳务关系,则按劳务合同约定处理相关争议。
二、没签劳动合同且没缴社保该如何处理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且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护权益。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依据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依法为劳动者补缴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主张二倍工资及补缴社保。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社会保险费补缴事宜,也可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投诉,由其责令用人单位限期缴纳。
三、没签劳动合同签了劳务合同需要赔双倍吗
未签劳动合同但签了劳务合同是否需支付双倍工资,关键在于双方实际建立的法律关系性质。双倍工资的支付依据是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劳动关系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规定,仅适用于劳动关系场景。
若双方实际符合劳动关系构成要件,即劳动者受用人单位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劳动,且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组成部分,即便合同名称为劳务合同,仍可能被认定为劳动关系。此时用人单位未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若双方实际为劳务关系,即平等主体间提供劳务与接受劳务的关系,劳动者不受用人单位劳动管理,劳动报酬按劳务成果结算,则不适用劳动合同法关于双倍工资的规定,无需支付双倍工资。
当遇到没签劳动合同却签了劳务合同怎样处理的情况,除了常规的处理方式外,还涉及一些关联问题。比如签了劳务合同后,是否能主张原本应签订劳动合同所享有的双倍工资赔偿,这在法律认定上较为复杂。另外,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在社保缴纳方面规定不同,签了劳务合同可能导致社保权益受损,后续该如何补救也是关键。若你在处理这类合同问题时仍有疑问,比如不清楚赔偿标准、补救措施等,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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