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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解除合同再和新公司签有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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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07 · 1941人看过
导读:这种情况是否有补偿需分情况判断。员工主动提出先解除与原公司合同再和新公司签,原公司一般无需支付经济补偿;原公司因自身原因要求员工如此操作,属《劳动合同法》规定应支付补偿情形,按劳动者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若新公司承继原公司权利义务且工龄连续计算,原公司可不支付补偿。
先解除合同再和新公司签有补偿吗

一、先解除合同再和新公司签有补偿吗

这种情况是否有补偿需分情况判断。

若员工主动提出先解除与原公司的合同,再和新公司签,一般原公司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要是原公司因自身原因,如经营调整等,要求员工先解除合同再和新公司签,这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原公司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另外,若新公司承继原公司的权利和义务,且工龄连续计算,原公司可不支付经济补偿。

二、先解除合同再和新公司签,补偿依据是什么

若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先解除原合同再与新公司签,补偿依据主要是《劳动合同法》。该法规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的,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若原单位未支付补偿,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单位被安排到新单位工作,其在原单位的工作年限应合并计算为新单位工作年限。

三、先解约再签新公司,补偿法律依据有哪些

先解约再签新公司,若涉及用人单位提出解约,补偿依据主要为《劳动合同法》。该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若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等违法情形致劳动者解约,依第46条,用人单位也需支付补偿。若劳动者主动解约且无上述法定情形,通常无补偿。

在探讨先解除合同再和新公司签有补偿吗这个问题后,其实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比如,若原公司要求先解除合同再与新公司签约,且劳动者并非主动提出,原公司可能涉嫌规避支付经济补偿等责任。另外,劳动者与新公司签订合同后,工作年限是否连续计算也至关重要,这会影响到后续的年假、经济补偿等权益。如果你对原公司解除合同补偿问题、新公司合同签订后的权益保障等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的法律建议与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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