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子厂辞职领导不批准怎么解决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有辞职权。若在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转正后,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
你按上述要求书面通知电子厂后,无需领导批准,到期劳动关系即解除。你可采取以下做法:其一,用书面辞职信、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向领导提出辞职,保留好通知单位的证据。其二,若单位以不批准为由克扣工资或拒绝办理离职手续,属违法行为。你可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单位办理离职手续、支付工资及相应赔偿。
二、电子厂辞职领导不批走法律途径能解决吗
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依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也可解除劳动合同。你按此规定辞职,无需用人单位批准。
若领导不批,你可保留书面通知的证据,如通过邮寄辞职信并保留回执等。到期后若单位仍阻拦离职,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责令单位改正。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确认劳动关系解除,单位办理离职手续。若因单位不配合离职给你造成损失,还可主张赔偿。
三、电子厂辞职不批走法律途径能否获补偿
若电子厂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情形,如未提供劳动保护、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缴纳社保等,员工可解除合同并获补偿。员工提前30日(试用期提前3日)书面通知单位辞职,到期可离职,无需单位批准,此种情况一般无补偿。
若单位违法阻止员工离职,员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单位改正,若单位存在违法行为致员工损失,员工可主张赔偿。但仅因单位不批辞职,员工主动离职通常无补偿。
当遇到电子厂辞职领导不批准怎么解决的问题时,除了常规解决办法,还有一些相关要点需注意。若领导不批准后,工厂以旷工为由克扣工资,这是不合法的,劳动者可依法维权。另外,若此前和工厂签订了特殊服务期协议等,在辞职时可能会有不同规定。辞职还可能涉及工作交接、社保转移等后续事宜。如果你在电子厂辞职过程中还遇到领导不批准后的工资结算、协议约束等相关法律问题,不要迷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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