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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孕期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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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01 · 1050人看过
导读: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在女职工孕期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单位不得依第40条、第41条规定解除。但女职工存在第39条规定过错,如严重违纪等,单位可解除且无需补偿。若单位违法解除,女职工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不要求或无法履行的,单位按经济补偿标准二倍支付赔偿金。
孕妇孕期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一、孕妇孕期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在女职工孕期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依照该法第40条(无过失性辞退)、第41条(经济性裁员)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但存在特殊情形,若女职工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过错,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孕期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女职工可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若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已无法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女职工支付赔偿金

二、孕妇产假期间被辞退是否合法

孕妇产假期间被辞退一般不合法。根据《劳动合同法》,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这体现了对女职工特殊时期劳动权益的保护。

不过,若女职工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用人单位仍可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若女职工遭遇违法辞退,可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要求其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三、孕妇产假被调岗降薪违反法律规定吗

孕妇产假被调岗降薪违反法律规定。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若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但这需双方协商一致,且不能降低工资待遇。

产假期间被调岗降薪,女职工可与单位协商,要求恢复原岗位和工资。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补足工资差额、恢复岗位,还可主张经济补偿。

当我们探讨孕妇孕期能否解除劳动合同这个问题时,除了核心的能否解除疑问,还有一些关联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若孕妇在孕期被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获得怎样的赔偿呢?通常用人单位需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孕妇支付赔偿金。另外,孕妇在孕期享有哪些特殊的劳动保护权益,像产检假等权益又该如何保障。如果您对孕妇孕期劳动合同解除、赔偿计算以及劳动权益保障等方面还有疑惑,不要错过获取精准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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