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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解除劳动合同后果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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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28 · 1466人看过
导读:自愿解除劳动合同会导致劳动关系消灭,双方权利义务终止。经济补偿一般无需支付,但单位若存在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法定过错情形,员工仍可主张。单位需及时办理社保减员、按规定转移档案,员工需关注社保接续。再就业可自由寻找,但可能失去原单位相关权益;若签有竞业限制协议,解除后仍需遵守,否则可能担责。
自愿解除劳动合同后果有哪些

一、自愿解除劳动合同后果有哪些

自愿解除劳动合同,后果如下:

劳动关系消灭:双方权利义务终止,员工不再受原单位约束,单位也无需再履行相关劳动义务。

经济补偿问题:一般情况下,员工自愿解除,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但如单位存在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法定过错情形,员工仍可主张经济补偿。

社保与档案:单位应在解除后及时办理社保减员等手续,员工需关注社保接续。档案方面,单位有义务按规定转移。

再就业影响:解除后可自由寻找新工作,不过可能影响某些基于原劳动关系的权益,如原单位提供的职业培训优惠等。

竞业限制等:若签有竞业限制等协议,解除后仍需遵守相关约定,否则可能担责。

二、自愿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法律后果

劳动者自愿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期满后劳动合同解除。通常无法获得经济补偿,但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约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过错情形的除外。

用人单位自愿解除劳动合同,若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应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三、自愿解除劳动合同能拿经济补偿吗

一般情况下,劳动者自愿解除劳动合同不能获得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不包括劳动者主动自愿辞职

但存在例外,若用人单位有以下情形,劳动者主动解除合同也可获补偿:未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规章制度违法损害劳动者权益;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劳动者订立合同;强迫劳动等。

所以,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劳动者自愿解除劳动合同能否拿到经济补偿。

当探讨自愿解除劳动合同后果有哪些时,除了失去稳定工作收入,还会面临社保缴纳中断的问题,这可能影响到医保报销、养老金积累等权益。此外,在离职后重新求职时,可能会因工作衔接不及时而出现职业空白期,对未来职业发展产生一定影响。如果原单位有未休完的年假、奖金等未结算,自愿离职也可能会在处理这些问题上遇到一些麻烦。若你对自愿解除劳动合同后的社保处理、经济补偿、职业规划等方面存在疑问,别错过获得精准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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