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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员工合同到期公司是否需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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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06 · 1576人看过
导读:老员工合同到期,公司是否补偿分两种情况。若公司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员工不同意,公司无需补偿;若公司不续订或降低约定条件续订,员工不同意,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付半个月,月工资为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
老员工合同到期公司是否需补偿

一、老员工合同到期公司是否需补偿

老员工合同到期,公司是否补偿分两种情况。

若公司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员工不同意续订,公司无需支付经济补偿。比如原工资待遇不变甚至提高,工作岗位、工作条件等也未变差,员工拒绝续签,公司无补偿义务。

若公司不续订劳动合同,或者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员工不同意续订,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这里的月工资指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需补偿吗

一般情况下,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依据《劳动合同法》,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合同到期不续签补偿怎么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经济补偿需区分情形:

1.无需补偿情形: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者拒绝的,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

2.需补偿情形: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或降低约定条件导致劳动者拒绝续订的,应支付经济补偿。

补偿计算标准:

按劳动者在本单位2008年1月1日起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按1年算,不满6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月工资指劳动合同终止前12个月平均工资(含奖金、津贴等货币收入),若高于当地职工月均工资3倍,按3倍计算,补偿年限最高12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计。

需注意:2008年前的工龄不纳入补偿计算(因当时法律未规定到期终止需补偿)。具体以实际劳动关系情况及当地细则为准。

当我们探讨老员工合同到期公司是否需补偿这个问题时,其实还有相关的情况值得关注。比如合同到期后,若公司以降低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老员工不同意续订而终止劳动合同的,公司也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另外,若老员工在合同到期前已连续在该公司工作满十年,公司拒绝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可能涉及补偿问题。如果您对老员工合同到期补偿的具体标准、计算方式等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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