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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签解除合同协议书可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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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03 · 1443人看过
导读:哺乳期女职工受法律特殊保护,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除协议可行,属意思自治;单位单方面要求时女职工有权拒绝,强行解除构成违法,女职工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按经济补偿标准二倍(每满一年付一月工资)索赔。女职工自愿且了解后果的签协议合法,受胁迫欺诈的可通过劳动仲裁维权。
哺乳期签解除合同协议书可行吗

一、哺乳期签解除合同协议书可行吗

一般情况下,处于哺乳期的女职工受法律特殊保护,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不过,如果女职工主动与单位协商一致,签订解除合同协议书是可行的,此属双方意思自治。

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要求哺乳期女职工签订该协议书,女职工有权拒绝。若用人单位强行解除,就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可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或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所以,若女职工自愿且充分了解后果,签解除协议合法;若受胁迫欺诈签订,可通过劳动仲裁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二、哺乳期签解除合同协议有效吗

哺乳期签解除合同协议一般情况下是有效的,但存在特殊情况。若协议是用人单位与哺乳期女职工自愿协商一致签订,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协议就是有效的,双方应按约履行。

不过,依据《劳动合同法》,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女职工在违背真实意思下签订解除协议,女职工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该协议,恢复劳动关系,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工资待遇。

三、哺乳期公司能否单方解除合同

一般情况下,哺乳期公司不能单方解除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第四十一条(经济性裁员)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但存在例外情形,若女职工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过错,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公司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若公司违法解除哺乳期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女职工可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合同;若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公司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当考虑哺乳期签解除合同协议书可行吗这个问题时,除了协议本身的可行性,还会衍生出一些相关问题。比如,若哺乳期签订了解除合同协议书,经济补偿该如何计算,这通常与工作年限、工资水平等因素有关。另外,协议签订后,社保缴纳的衔接问题也值得关注,避免出现断缴影响自身权益。如果您在哺乳期面临是否签订解除合同协议书的抉择,或者对后续经济补偿、社保问题存在疑问,不要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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