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法中哪些情况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以下情形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1.劳动者主动辞职,且不符合用人单位存在过错等法定应支付补偿的情况。
2.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3.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单位依法解除。
4.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单位解除合同。
5.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
6.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而被解除。
7.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劳动法中哪些情况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以下常见情况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一是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如用人单位未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二是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提出的。三是用人单位预告解除劳动合同,包括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及新安排工作、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仍不能胜任、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重大变化致合同无法履行且协商无果。四是经济性裁员。五是劳动合同期满终止,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约定条件续订而劳动者不同意的。六是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决定提前解散。
三、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是什么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月工资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若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支付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数额支付,支付年限最高不超十二年。
这里的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若劳动者工作不满十二个月,按实际工作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当提及劳动法中哪些情况不支付经济补偿金时,除了已解答的情况外,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例如,若员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不存在违法行为,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另外,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用人单位也不用支付。这些情况与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紧密相关。如果你对劳动法中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判定标准、后续权益保障等问题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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