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雇主不承认雇佣关系怎么办
若雇主不承认雇佣关系,可从以下方面着手。首先,收集相关证据,如工作证、工资单、考勤记录、聊天记录(包含工作相关内容及报酬约定等)、工作场所的监控录像等,这些能证明存在雇佣行为及相关细节。其次,寻找证人,曾一同工作的同事、客户等,他们的证言可辅助证明雇佣关系。若有劳务协议等书面文件更好,若没有,可依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通过证明提供劳务一方在从事劳务活动中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指挥与监督,由用人单位支付报酬等事实来认定雇佣关系。若仍无法解决,可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如何证明雇佣关系存在
证明雇佣关系(劳动关系)存在可通过以下证据及实质要件综合认定:
1.直接证据:书面劳动合同是首要凭证,载明双方权利义务及用工事实。
2.核心凭证:
工资支付记录(银行流水、工资条,需体现单位支付主体);
工作证件(工牌、服务证、门禁卡等印有单位标识的证件);
考勤记录(打卡记录、考勤表,经单位确认或有同事佐证);
社保缴费证明(社保机构出具的单位缴费记录);
3.辅助证据:
入职通知、录用函、岗位说明书等书面文件;
工作成果凭证(经手文件、邮件往来<含单位域名>、项目资料);
同事证言(需出庭作证或提供书面证言并附身份信息);
劳动监察/仲裁机构的投诉记录、调解协议等。
实质要件:需同时满足“接受单位管理指挥”“工作内容属单位业务组成部分”“单位支付劳动报酬”三项核心标准,即使无书面合同,符合上述要件亦可认定劳动关系存在(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建议优先收集客观书证(如流水、社保记录),此类证据证明力最强。
三、未签合同如何确认雇佣关系
未签合同可从以下方面确认雇佣关系。主体上,一方为雇主,一方为雇员,雇主具有用工资格。
从劳动管理上,看是否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雇主对雇员工作时间、地点、方式等进行安排和监督。
劳动报酬支付方面,雇主定期或不定期向雇员支付报酬,有相对固定的支付周期和方式。
工作内容上,雇员从事的工作是雇主业务的组成部分。
证据收集也很关键,可提供工资支付记录,如转账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同事证言等。若发生纠纷,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由其综合判断是否存在雇佣关系。
当遇到雇主不承认雇佣关系怎么办的难题时,除了直接的认定争议,还会衍生出一系列相关问题。比如即使最终确定了雇佣关系,雇主之前拖欠的工资该如何追讨,以及在雇佣期间因工作受伤,赔偿又该如何争取。这些问题都与雇佣关系紧密相连。认定雇佣关系只是第一步,后续权益的维护同样重要。如果你在确定雇佣关系、追讨工资、争取工伤赔偿等方面存在疑问,或者对整个流程不清晰,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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