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效益不好怎么要补偿
若单位因效益不好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按以下方式争取补偿:
首先,若单位主动与员工协商一致解除,需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其次,若单位单方面违法解除,员工可要求单位按经济补偿标准二倍支付赔偿金。
员工可先与单位协商补偿事宜,协商时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等。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二、单位效益不好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单位因效益不好辞退员工,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性裁员或无过失性辞退情形。补偿标准如下: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若单位违法辞退,应按上述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三、单位效益不好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单位效益不好,并非一定能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若单位因效益不好发生严重困难等法定情形,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性裁员条件,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解除与部分员工的劳动合同,但应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不过,若不符合经济性裁员条件,单位随意以效益不好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此时劳动者可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的,单位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当遇到单位效益不好怎么要补偿的问题时,除了了解基本的补偿计算规则,还有几个关键细节需要留意。比如单位以效益不佳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若未提前通知,劳动者能否主张代通知金?另外,补偿金额的计算基数是按应发工资(含社保公积金个人部分)还是实发工资?还有,如果单位用调岗降薪代替直接解除合同,劳动者该如何维权?这些细节直接影响最终能拿到的补偿数额。如果对这些问题仍有困惑,或是不确定自己的情况能否拿到补偿,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精准解答,帮您顺利拿到应得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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