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仲裁要受理什么劳动争议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仲裁受理以下几类劳动争议: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如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产生纠纷。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像合同的签订是否合规、履行中权利义务的执行等问题。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例如用人单位的辞退决定是否合法等。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常见的如加班工资支付、社保缴纳问题。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比如拖欠工资、工伤赔偿纠纷。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劳动仲裁要经过什么程序
劳动仲裁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首先是申请,申请人应在仲裁时效内(通常为一年)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写明当事人信息、仲裁请求及事实理由,并附相关证据。接着是受理,仲裁委收到申请后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若受理会通知申请人;不受理则说明理由。之后是被申请人答辩,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十日内向仲裁委提交答辩书。然后是开庭审理,仲裁委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需按时参加庭审,庭审中可举证、质证、辩论、陈述最后意见。最后是裁决,仲裁庭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案情复杂可延长十五日。当事人对裁决不服,除终局裁决外,可在十五日内向法院起诉。
三、劳动仲裁要什么手续和证据
申请劳动仲裁,手续方面:需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写明当事人基本信息、仲裁请求及事实理由等,还需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准备本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若委托他人代理,要提交授权委托书。证据方面: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银行流水、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以证实存在劳动关系;支持仲裁请求的证据,若主张加班费,需提供加班时间证据;若主张违法解除赔偿,要提供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通知等;证人证言,知晓案件情况的证人可出庭作证或提供书面证言。证据应真实、合法且与案件相关。
在了解劳动仲裁要受理什么劳动争议时,我们知道了诸如确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的履行与变更等方面引发的争议。而在实际劳动过程中,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情况。比如员工离职时,单位不配合办理离职手续引发的争议,这其实就和劳动合同的解除环节相关。还有单位未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员工要求补缴而产生的纠纷,这也属于劳动仲裁受理范畴。如果您在劳动过程中遇到类似的问题,或者对劳动仲裁受理范围还有其他疑问,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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