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合同可提前解除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可提前解除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两类情形。
用人单位可提前解除的情形: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因欺诈、胁迫等致使劳动合同无效;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在特定法定情形下,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解除。
劳动者可提前解除的情形: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存在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违法情形时,劳动者可解除。
二、劳动合同可撤销的五种情形不包括什么
劳动合同可撤销情形主要有因重大误解订立、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第三人实施欺诈且对方知道或应当知道、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或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合同显失公平。
除这几种情形外的都不包括。比如合同主体不具有相应行为能力,这不属于可撤销而是可能无效;合同是基于双方正常商业风险判断签订,不存在上述可撤销因素;合同约定内容只是履行困难但并非基于可撤销的意思表示瑕疵等情况,都不在劳动合同可撤销情形范围内。
三、劳动合同可撤销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可撤销的条件主要有以下两种。一是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即当事人因对合同重要内容产生错误认识而订立合同,且该误解对当事人权利义务造成重大影响。二是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欺诈指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或隐瞒真实情况,胁迫是通过威胁、强迫等手段使对方签订合同,乘人之危则是利用对方处于危难处境迫使其订立合同。被撤销的劳动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当我们探讨劳动合同可提前解除的情形有哪些时,除了文中提到的常见法定情形外,还有一些值得关注的要点。比如,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劳动者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又如,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后,还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您是否遇到过相关困惑呢?如果对劳动合同提前解除的具体操作、经济补偿标准等问题还有疑问,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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