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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赔偿n加1的情况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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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1.12 · 1284人看过
导读:“N+1”指用人单位无过失性辞退且未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时支付的赔偿。“N”是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月工资,“1”是代通知金。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患病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等情形下解除合同需“N+1”,且应提供证据,否则属违法解除,劳动者可主张赔偿金。
解除劳动合同赔偿n加1的情况有哪些

一、解除劳动合同赔偿n加1的情况有哪些

“N+1”指用人单位无过失性辞退劳动者且未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时支付的赔偿。“N”是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1”是代通知金,为一个月工资。 以下情形用人单位解除合同需“N+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仍不能胜任;订立劳动合同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未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需注意,用人单位应提供证据证明符合上述情形,否则属违法解除,劳动者可主张赔偿金

二、解除劳动合同赔偿N的上限是多少

解除劳动合同赔偿N指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这里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例如,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三倍是15000元,劳动者月工资20000元,经济补偿就按15000元为标准计算,且最多补偿十二年。

三、解除劳动合同赔偿n的情况有哪些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N(工作年限)经济补偿的情况如下: 用人单位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者因用人单位过错(如未提供劳动保护、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解除;用人单位无过失性辞退(如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等);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当我们探讨解除劳动合同赔偿n加1的情况有哪些时,这一赔偿方式有着特定的适用场景。比如用人单位在没有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的;还有经济性裁员时,用人单位没有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解除劳动合同的。若你正面临类似情况,对自己的权益保障存疑,或者不清楚具体如何主张赔偿,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读并提供精准的维权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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