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诉讼变更增加什么时候提出
劳动诉讼中变更、增加诉讼请求,提出时间有不同要求。
若增加的诉讼请求与诉争的劳动争议具有不可分性,应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法院会一并审理。比如劳动者原诉要求支付工资,在诉讼中又提出支付加班工资,因二者都与劳动报酬相关,具有不可分性,可在该时间节点提出。
若增加的诉讼请求属独立的劳动争议,根据规定,应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劳动者原本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后又增加要求单位补缴社保,补缴社保属于独立劳动争议,需先经过仲裁程序。
二、劳动诉讼变更增加诉求何时提
劳动诉讼中变更或增加诉求,一般应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这是为了保障诉讼程序的有序进行,让对方有足够时间针对新诉求准备证据和答辩。
但存在特殊情形,如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性质或者民事行为效力与人民法院根据案件事实作出的认定不一致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法律关系性质或者民事行为效力作为焦点问题进行审理。在此情况下,当事人可在法庭辩论终结前变更诉讼请求。
总之,通常是举证期限届满前,特殊情况在法庭辩论终结前,要及时提出变更或增加诉求,以免影响自身权益主张。
三、劳动诉讼撤诉后还能再提诉求吗
劳动诉讼撤诉后,一般情况下是可以再提诉求的。
撤诉是当事人对自己诉讼权利的处分。通常,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和损害国家、集体及他人合法权益,撤诉后重新起诉法院会受理。
但存在一些特殊情况需注意。比如,如果是基于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起诉,且法院已经作出实体判决,或者在撤诉后出现新的事实和证据等,法院会综合判断是否受理。新事实是指撤诉后出现了之前未发生或未知晓的情况;新证据是指在撤诉前未掌握,撤诉后才取得且对诉求有实质影响的证据。
所以,劳动诉讼撤诉后,通常可再提诉求,不过要视具体情形,看法院是否受理。
劳动诉讼中变更、增加诉讼请求,其提出时间的不同要求至关重要。像增加与诉争劳动争议具有不可分性的请求,要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而增加属独立劳动争议的请求,则需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了解这些规定,能让劳动者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那在实际的劳动诉讼过程中,您是否能准确判断自己增加的诉讼请求属于哪种情况呢?若对此还有疑问,比如不清楚某些请求是否具有不可分性,或者不明确后续仲裁程序的具体细节等,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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