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恶意拖欠民工劳务费会受到什么处罚
恶意拖欠民工劳务费,视情节有不同处罚。首先,民事层面,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负有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民工有权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途径追讨,法院判决后仍不支付的,可申请强制执行。
行政方面,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若情节严重,可能触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恶意拖欠民工工资立案标准如何确定
恶意拖欠民工工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其立案标准如下:
1.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
2.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
这里的“数额”,是指在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数额。一旦达到上述标准,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应当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民工遇到此类情况,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恶意拖欠民工工资会受到什么处罚
恶意拖欠民工工资,情节严重的,可能触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根据《刑法》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此外,劳动行政部门也会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恶意拖欠民工劳务费绝不是一件小事,其受到的处罚涵盖多个层面。不仅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数支付拖欠的劳务费及相应利息,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比如被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逾期不支付的会被加付赔偿金。情节严重的,甚至会触犯刑法,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要被追究刑事责任。民工朋友们用辛勤的汗水为社会创造价值,理应及时足额拿到报酬。要是你身边有此类情况发生,或者对恶意拖欠民工劳务费的处罚细节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提供精准的解答和有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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