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二次劳动合同不续签单位要给经济补偿金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第二次劳动合同期满,单位不续签的,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所以,一般情况下,第二次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第二次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第二次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该工资标准为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第二次劳动合同续期多少年
第二次续签劳动合同的期限,法律并无强制性规定,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可以是固定期限,如一年、三年等,也可以是无固定期限。
若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或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无违规违纪等法定情形,续订劳动合同时,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因此,第二次续签时,双方可结合实际情况和意愿,合理确定合同期限。
当探讨第二次劳动合同不续签单位是否要给经济补偿金时,我们知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那么,如果单位以不合理理由拒绝续签,劳动者该如何维权?又或者在计算经济补偿金数额时涉及的工资标准等细节有疑问时怎么办?这些问题都值得深入了解。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困惑,别错过了解真相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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