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争议仲裁中要怎样举证
1.劳动争议仲裁举证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各自对不同事项负有举证责任。劳动者要对劳动关系、工资标准、加班事实等基本事实举证,可通过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证明;用人单位需对减少劳动报酬、解除劳动合同等决定举证,要有员工违纪证据和规章制度依据。
2.若证据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其应提供,否则承担不利后果。在无法提供直接证据时,间接证据链也能证明事实,仲裁庭还有权要求补充证据。
3.建议劳动者日常注意保管好相关证据,如合同、工资条等;用人单位要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和证据留存机制,遇到争议时及时准确提供证据,双方都应积极配合仲裁庭补充证据要求。
二、劳动争议仲裁中证据不足该咋办
在劳动争议仲裁中证据不足,可参考以下解决办法:
首先,积极补充证据。可收集书证,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物证,如工作设备;视听资料,如工作场景视频;证人证言,找同事作证等。还可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由其掌握管理的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若用人单位不提供,需承担不利后果。
其次,若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某些证据,可申请仲裁庭调查收集。比如,有些证据由第三方保存且该第三方不配合提供。
最后,即便证据不足,也可在仲裁过程中充分阐述事实和主张,合理说明证据缺失的原因,争取仲裁员的理解。但需做好可能面临不利裁决的心理准备,若对裁决结果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劳动争议仲裁中证据效力认定有啥规则
劳动争议仲裁中,证据效力认定有如下规则: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依职权制作的公文书证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比如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其效力高于一般的单位自行制作工资表。
物证、档案、鉴定意见、勘验笔录或经过公证、登记的书证,证明力通常大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像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证明力较强。
原始证据证明力大于传来证据。即直接获得的证据比间接获得的更可靠,如员工直接持有的合同原件效力高于合同复印件。
有多个证人证言时,与当事人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证明力大于有利害关系证人的证言。
仲裁庭会结合案件情况全面、客观审核证据,依据法律规定,遵循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独立进行判断。
当我们探讨劳动争议仲裁中要怎样举证时,除了基本的举证方法,还有一些相关要点需要了解。比如,证据的有效性至关重要,有些证据可能因不符合法定形式或取得方式不合法而不被采纳。另外,举证责任的分配也可能因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在某些特殊的劳动争议类型中,用人单位可能承担更多的举证责任。你是否在劳动争议仲裁的举证过程中遇到难题呢?如果对于证据的收集技巧、举证期限以及特殊情况下的举证责任等问题还有疑问,别担心,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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