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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必须接受冷静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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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4.15 · 2149人看过
导读:离婚不一定有冷静期。依据《民法典》,协议离婚存在30天冷静期,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时起算,在此期间,若一方不愿离婚可撤回申请。但诉讼离婚没有冷静期,是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双方协商一致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离婚需经历冷静期,走诉讼离婚则无需冷静期。
离婚必须接受冷静期吗

一、离婚必须接受冷静期吗

1.离婚并非一定得有冷静期。《民法典》明确,协议离婚有30天冷静期,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起算。这期间,一方不愿离可撤回申请。

2.而诉讼离婚不存在冷静期,即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审理判决。若双方能协商一致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离婚手续,就需经历冷静期;要是通过诉讼离婚,就不用啦。

二、离婚冷静期内反悔能否撤销离婚申请

在离婚冷静期内反悔是可以撤销离婚申请的。依据《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也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所以,若在冷静期反悔,可按上述程序撤销申请。

三、离婚冷静期内一方反悔法律如何处理

根据《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为离婚冷静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反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若反悔方此前已签订离婚协议,该协议也未生效。若一方坚持离婚,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当探讨离婚是否必须接受冷静期时,除了冷静期这一规定本身,还有与之相关的一些要点值得关注。比如在冷静期内,夫妻双方对婚姻关系的思考会更加深入,若能在此期间妥善沟通、解决矛盾,或许能避免冲动离婚。同时,冷静期也促使双方重新审视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后续问题。倘若在冷静期后仍坚定选择离婚,后续流程又该如何的顺畅推进。你是否正处于对离婚冷静期存疑的阶段呢?如果对于冷静期的具体影响、后续离婚手续办理等问题还有疑问,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提供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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