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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单位给的还是社保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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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5.07 · 1359人看过
导读:劳动者因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可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金额根据伤残程度和工资计算。同时,伤者可选暂停工作休养,享受伤残补贴和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若待遇低于津贴,工伤保险基金将补偿。双方需按规定共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单位给的还是社保给的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单位给的还是社保给的

劳动者在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时,有权利获得相应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该款项由具备资质的工伤保险基金,依照不同的伤残程度按照标准比例发放给伤者或者相关家属。

其具体计算方法可以表述为: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于本人工资乘以理赔月份的积。

参照中国现行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相关法律法规可知,对于因公负伤导致残疾一级到四级的受雇人员,在保持与用人单位的就业合同关系的同时,可以选择暂离本职岗位以休养身体,但可享有如下一系列惠民福利待遇:

(一),由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情级别进行按时发放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如下:

一级伤残每月可得本人基本工资的27倍,二级伤残每月可得本人基本工资的25倍,三级伤残每月可得本人基本工资的23倍,四级伤残每月可得本人基本工资的21倍;

(二),继续领取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发放的伤残补贴,标准如下:

一级伤残每月可得本人基本工资的90%,二级伤残每月可得本人基本工资的85%,三级伤残每月可得本人基本工资的80%,四级伤残每月可得本人基本工资的75%。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较低,不足以维持当地最低工资水平,那么工伤保险基金将会采取措施予以补偿;

(三),当工伤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了相应手续之后,将停止享受伤残津贴,但可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仍低于伤残津贴,则由工伤保险基金作出相应弥补。

此外,无论何种情况下,受雇员工和用人单位都应遵循国家相关规定,以伤残津贴金额作为基础,共同缴费以支付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如何申请

1、申请单位或职工本人携带规定资料本地社保机构提出申请。

2、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工伤认定书申请印件;工伤待遇申报表(可在医保窗口领取或者在当地人社局网站上下载);劳动能力鉴定书原件;如有医疗费用,还需要医疗费用发票、诊断证明、病历资料(如是住院费用,则提供出院小结、费用清单)。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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