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很多人都有过试用期的经历,在试用期里大家总是小心翼翼,就怕工作出点差错被辞退。可有时候即便自己兢兢业业,也可能会面临被辞退的情况。这时候就有人会问了,试用期被辞退能不能按照N+1来补偿呢?毕竟谁工作都不容易,被辞退心里本就不好受,要是能有合理的补偿也算是一点安慰。接下来咱们就好好聊聊这个问题。
一、N+1补偿的含义
N+1补偿里的N指的是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而+1则是指用人单位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一般来说,N+1补偿适用于用人单位无过失性辞退员工的情况,也就是不是因为员工的过错而辞退员工。比如,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或者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还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举个例子,小张在一家公司工作了两年零三个月,公司因为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要辞退他,按照N+1补偿,小张就能拿到2.5个月的工资再加上一个月的工资,一共3.5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二、试用期被辞退的常见原因
试用期被辞退的原因有很多种。一种是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比如在面试时夸大自己的能力,入职后发现无法胜任工作;或者工作态度不认真,经常迟到早退等。另一种是公司经营状况发生变化,需要缩减人员。还有可能是员工与同事或者领导关系不融洽,影响了团队的和谐。
比如小李在试用期内总是无法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经过培训后还是没有明显改善,公司就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辞退了他。这种情况下,公司是不需要支付N+1补偿的。
三、试用期被辞退是否能按N+1补偿
如果是因为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被辞退,公司不需要支付N+1补偿。因为在试用期内,公司有权利对员工的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进行考察,如果发现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但是公司需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比如招聘时明确的录用标准、员工的工作表现评估等。
如果是因为公司经营状况发生变化等非员工过错的原因辞退员工,并且没有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那么公司就需要支付N+1补偿。比如公司突然宣布裁员,没有提前三十天通知员工,这时候就需要按照N+1补偿。
四、被辞退员工的维权途径
如果员工认为自己在试用期被辞退不合理,想要维权,可以先和公司进行协商。在协商时,员工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如果协商不成,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对公司进行调查处理。
要是投诉也无法解决问题,员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仲裁时,员工需要提交仲裁申请书、身份证明、相关证据等材料。仲裁委员会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
试用期被辞退后,后续可能还会遇到一些问题,比如公司不配合办理离职手续、拖欠工资等。这些问题处理起来可能会比较麻烦,如果处理不好,会影响到员工的合法权益。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专业律师,律图的律师都具备合法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会夸大维权效果。他们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帮你理清后续的处理流程,让你在维权的道路上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