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刑法罪名库 > 扰乱公共秩序罪 > 代替考试罪
  • 代替考试罪的概念

    代替考试罪,是指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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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代替考试罪的构成要件

    一、犯罪主体

    代替考试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具体而言,本罪主体包括两种人,一是应试者;二是替考者,即平常所说的“枪手”。

    被组织起来进行作弊的替考者虽不能成为刑法第284条之一第1款组织考试作弊罪的犯罪主体,但是能够成为本罪的处罚对象。

    二、犯罪客体

    代替考试罪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侵犯了国家考试的正常秩序和他人公平参与考试的权益。

    三、主观方面

    代替考试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

    四、客观方面

    代替考试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所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行为。

    “代替他人”,是指冒名顶替应当参加考试的人去参加考试。

    “让他人代替自己”,是指指使他人冒名顶替自己去参加自己应当参加的考试。此处所参加的考试,必须是刑法第284条之一第1款中所规定的法律规定的相关国家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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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代替考试罪的认定

    代替考试罪通常认为属于对向犯,类似于重婚犯罪,刑法规定了同罪同罚,对于犯罪既遂的认定适用同一标准。

    本罪为行为犯,即只要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危害行为就成立既遂的犯罪。在司法实践中,替考者只要蒙混过关进入考场,国家考试的正常秩序以及他人公平参与考试的权益就处在现实的严重危险之中。代替考试的行为无需考虑替考者具体考试作答的情况,即考试的成绩优劣不在要求之列,只要其已经开始答题就属于代替考试的行为完成。进入考场后在开始答题前被发现的,就构成犯罪未遂。在考场开始答题后被发现的不属于未得逞,而是属于犯罪既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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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代替考试罪的量刑标准

    《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三款规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第二款专门规定:“对于行为人犯罪情节较轻,确有悔罪表现,综合考虑行为人替考情况以及考试类型等因素,认为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以犯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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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代替考试罪的立案标准

    《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规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应当立案追诉。
    本罪为行为犯,即只要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危害行为就成立既遂的犯罪。
    在司法实践中,替考者只要蒙混过关进入考场,国家考试的正常秩序以及他人公平参与考试的权益就处在现实的严重危险之中。代替考试的行为无需考虑替考者具体考试作答的情况,即考试的成绩优劣不在要求之列,只要其已经开始答题就属于代替考试的行为完成。进入考场后在开始答题前被发现的,就构成犯罪未遂。在考场开始答题后被发现的不属于未得逞,而是属于犯罪既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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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代替考试罪的司法解释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九条   考生在国家教育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组织考试的教育考试机构工作人员在考试现场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终止其继续参加考试;组织考试的教育考试机构可以取消其相关考试资格或者考试成绩;情节严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停止参加相关国家教育考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非法获取考试试题或者答案的;

    (二)携带或者使用考试作弊器材、资料的;

    (三)抄袭他人答案的;

    (四)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五)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考试成绩的作弊行为。

    第八十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有违法所得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处分:

    (一)组织作弊的;

    (二)通过提供考试作弊器材等方式为作弊提供帮助或者便利的;

    (三)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

    (四)在考试结束前泄露、传播考试试题或者答案的;

    (五)其他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

    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六条  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二)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三)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四)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六)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七)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八)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九)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第九条

    考生有第五条所列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考生有第六条、第七条所列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当次考试成绩各科成绩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一)组织团伙作弊的;

    (二)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

    (三)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

    (四)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有前款严重作弊行为的,也可以给予延迟毕业时间1至3年的处理,延迟期间考试成绩无效。

    第十二条

    在校学生、在职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考试机构应当通报其所在学校,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或者予以解聘:

    (一)代替考生或者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的;

    (二)组织团伙作弊的;

    (三)为作弊组织者提供试题信息、答案及相应设备等参与团伙作弊行为的。

    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教育考试机构建议行为人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指使、纵容、授意考试工作人员放松考试纪律,致使考场秩序混乱、作弊严重的;

    (二)代替考生或者由他人代替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

    (三)组织或者参与团伙作弊的;

    (四)利用职权,包庇、掩盖作弊行为或者胁迫他人作弊的;

    (五)以打击、报复、诬陷、威胁等手段侵犯考试工作人员、考生人身权利的;

    (六)向考试工作人员行贿的;

    (七)故意损坏考试设施的;

    (八)扰乱、妨害考场、评卷点及有关考试工作场所秩序后果严重的。国家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的,教育考试机构应当建议有关纪检、监察部门,根据有关规定从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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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6 06:35:25

试用期满无故被辞退怎么办

本地专业咨询顾问

本地专业咨询顾问 最近回复:

1.试用期满后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行为违法,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情况下,劳动者有两种维权选择,一是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二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2.为保障自身权益,劳动者要注意留存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作记录、辞退通知等。可先尝试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问题,若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3.关于赔偿金,其标准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经济补偿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4.用人单位有责任举证其辞退行为的合法性,若无法提供合法的辞退依据,就需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建议劳动者在遇到此类情况时,及时收集证据并积极与用人单位沟通,必要时借助劳动监察部门或仲裁机构维护自身权益。用人单位应遵守法律规定,合法行使辞退权,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2026-01-06 00:25:21

试用期被劝退赔偿多少合适

平台精选咨询顾问

平台精选咨询顾问 最近回复:

1.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依解除事由而定。合法解除无需赔偿,违法解除需支付赔偿金,协商一致解除需支付经济补偿。2.若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属于合法解除,不用支付赔偿。若没有合法依据,如无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未履行法定程序等,构成违法解除,需支付赔偿金。赔偿金为经济补偿的二倍,试用期工作不满六个月,经济补偿按半个月工资算,赔偿金就是一个月工资。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用人单位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3.解决措施与建议:-劳动者结合自身情况判断解除性质,若属违法解除,可主张一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协商解除可主张半个月工资补偿。-工资标准按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工资计算,该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且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2026-01-04 03:34:54

试用期内没签合同怎么处理

律图案源助手

律图案源助手 最近回复:

1.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规定,因为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补签书面劳动合同,若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订立,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2.劳动者要保留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3.若用人单位拒绝补签合同或支付二倍工资,劳动者可采取以下措施维护权益:一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二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026-01-03 20:36:00

试用期刚开始社保没交应该怎么做

律图山东

律图山东 最近回复:

1.试用期内用人单位需为劳动者缴纳社保,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义务。因为用人单位应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且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2.若试用期刚开始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解决措施如下:-劳动者可先与用人单位沟通,要求其依法补缴社保。-若沟通无效,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该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缴纳。-劳动者还能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3.按照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会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补足,同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2026-01-02 13:02:09

律师对婚前财产的代理范畴包括什么

律图法律顾问团队

律图法律顾问团队 最近回复:

结论:律师对婚前财产的代理范畴涵盖界定梳理、协议起草审查、公证协助、管理规划及纠纷代理等方面。法律解析:婚前财产的界定与梳理是基础,《民法典》规定了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律师协助区分财产性质、明确权属,能为后续保障当事人财产权益奠定基础。婚前财产协议的起草与审查,依据法律规定拟定条款,可避免因协议瑕疵导致无效或被撤销,保障协议合法有效。婚前财产公证协助,确保公证程序合规,增强财产证明效力。婚前财产管理规划,通过提供避免财产混同的建议,如账户隔离、财产登记等,能有效保护婚前财产独立性。在婚前财产纠纷代理中,律师在离婚涉及财产分割争议时,依据法律规定代理当事人诉讼、举证,维护其合法权益。若您在婚前财产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法律帮助,可随时向专业律师咨询。

2026-01-01 04:03:11

试用期员工自动离职扣多少工资

本地法律顾问团队

本地法律顾问团队 最近回复:

结论:用人单位不得随意克扣试用期自动离职员工的工资,员工造成单位损失的,单位可依法扣除部分工资但需符合法定限制。法律解析:员工在试用期自动离职,只要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就应按实际工作天数支付工资。若员工擅自离职给单位造成损失,单位可要求赔偿并从工资中扣除,但需遵守以下限制条件:一是每月扣除部分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20%;二是扣除后剩余工资若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实践中,员工未提前通知擅自离职虽违反法定程序,但不影响其获取已提供劳动对应的报酬。若单位以自动离职为由违法克扣工资,员工可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必要时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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