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刑法罪名库 > 扰乱公共秩序罪 > 代替考试罪
  • 代替考试罪的概念

    代替考试罪,是指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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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代替考试罪的构成要件

    一、犯罪主体

    代替考试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具体而言,本罪主体包括两种人,一是应试者;二是替考者,即平常所说的“枪手”。

    被组织起来进行作弊的替考者虽不能成为刑法第284条之一第1款组织考试作弊罪的犯罪主体,但是能够成为本罪的处罚对象。

    二、犯罪客体

    代替考试罪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侵犯了国家考试的正常秩序和他人公平参与考试的权益。

    三、主观方面

    代替考试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

    四、客观方面

    代替考试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所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行为。

    “代替他人”,是指冒名顶替应当参加考试的人去参加考试。

    “让他人代替自己”,是指指使他人冒名顶替自己去参加自己应当参加的考试。此处所参加的考试,必须是刑法第284条之一第1款中所规定的法律规定的相关国家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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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代替考试罪的认定

    代替考试罪通常认为属于对向犯,类似于重婚犯罪,刑法规定了同罪同罚,对于犯罪既遂的认定适用同一标准。

    本罪为行为犯,即只要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危害行为就成立既遂的犯罪。在司法实践中,替考者只要蒙混过关进入考场,国家考试的正常秩序以及他人公平参与考试的权益就处在现实的严重危险之中。代替考试的行为无需考虑替考者具体考试作答的情况,即考试的成绩优劣不在要求之列,只要其已经开始答题就属于代替考试的行为完成。进入考场后在开始答题前被发现的,就构成犯罪未遂。在考场开始答题后被发现的不属于未得逞,而是属于犯罪既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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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代替考试罪的量刑标准

    《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三款规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第二款专门规定:“对于行为人犯罪情节较轻,确有悔罪表现,综合考虑行为人替考情况以及考试类型等因素,认为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以犯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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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代替考试罪的立案标准

    《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规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应当立案追诉。
    本罪为行为犯,即只要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危害行为就成立既遂的犯罪。
    在司法实践中,替考者只要蒙混过关进入考场,国家考试的正常秩序以及他人公平参与考试的权益就处在现实的严重危险之中。代替考试的行为无需考虑替考者具体考试作答的情况,即考试的成绩优劣不在要求之列,只要其已经开始答题就属于代替考试的行为完成。进入考场后在开始答题前被发现的,就构成犯罪未遂。在考场开始答题后被发现的不属于未得逞,而是属于犯罪既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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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代替考试罪的司法解释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九条   考生在国家教育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组织考试的教育考试机构工作人员在考试现场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终止其继续参加考试;组织考试的教育考试机构可以取消其相关考试资格或者考试成绩;情节严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停止参加相关国家教育考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非法获取考试试题或者答案的;

    (二)携带或者使用考试作弊器材、资料的;

    (三)抄袭他人答案的;

    (四)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五)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考试成绩的作弊行为。

    第八十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有违法所得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处分:

    (一)组织作弊的;

    (二)通过提供考试作弊器材等方式为作弊提供帮助或者便利的;

    (三)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

    (四)在考试结束前泄露、传播考试试题或者答案的;

    (五)其他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

    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六条  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二)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三)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四)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六)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七)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八)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九)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第九条

    考生有第五条所列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考生有第六条、第七条所列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当次考试成绩各科成绩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一)组织团伙作弊的;

    (二)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

    (三)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

    (四)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有前款严重作弊行为的,也可以给予延迟毕业时间1至3年的处理,延迟期间考试成绩无效。

    第十二条

    在校学生、在职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考试机构应当通报其所在学校,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或者予以解聘:

    (一)代替考生或者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的;

    (二)组织团伙作弊的;

    (三)为作弊组织者提供试题信息、答案及相应设备等参与团伙作弊行为的。

    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教育考试机构建议行为人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指使、纵容、授意考试工作人员放松考试纪律,致使考场秩序混乱、作弊严重的;

    (二)代替考生或者由他人代替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

    (三)组织或者参与团伙作弊的;

    (四)利用职权,包庇、掩盖作弊行为或者胁迫他人作弊的;

    (五)以打击、报复、诬陷、威胁等手段侵犯考试工作人员、考生人身权利的;

    (六)向考试工作人员行贿的;

    (七)故意损坏考试设施的;

    (八)扰乱、妨害考场、评卷点及有关考试工作场所秩序后果严重的。国家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的,教育考试机构应当建议有关纪检、监察部门,根据有关规定从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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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6 05:10:47

员工试用期受伤需要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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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要是在试用期的时候受了伤,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就得承担赔偿的责任。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来讲,职工在工作的时间以及工作的场所内,因为工作的原因而遭受到了事故的伤害,这种情况就应当被认定为工伤。其实,试用期的员工和正式员工在工伤认定这方面,并没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用人单位得赶紧把受伤的员工送去就医治疗,并且按照规定去申请工伤认定。要是被认定为工伤了,那员工就可以享受到工伤医疗的待遇,还有停工留薪期的工资之类的相关赔偿。不过,如果是员工自己故意让自己受伤的,又或者是因为喝醉酒、吸毒之类的原因才导致受伤的,那用人单位就可以不用承担赔偿的责任。总而言之,试用期的员工受伤了,用人单位就应该积极地去履行相关的法律义务,一定要保障好员工的合法权益。

2025-02-05 14:50:42

应届毕业生试用期辞职还是应届毕业生吗?,想了解我试用期辞职是否仍是应届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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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并不影响,有需要可进一步与我沟通

2025-02-04 17:17:01

想了解,请问我和我爷爷的亲姐姐的孙子属于第几代亲属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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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第五代旁系血亲关系了,可以登记结婚

2025-02-04 15:55:56

拆迁户主没签字子女能代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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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况详细沟通给您建议

2025-02-04 14:38:20

兼职给朋友开发嵌入式软件设备程序,没有签订任何合同文件,最近朋友开始要求提供开发的源代码,不给源代码是否违法

最近回复:

著作权归你(不违法)如果开发嵌入式软件设备程序主要是依靠你的知识、技能和设备等独立完成,朋友仅仅是提出了一个需求,没有提供实质的物质技术条件,那么该软件的著作权通常归你所有。依据《著作权法》规定,你对该软件享有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等一系列权利。在这种情况下,是否提供源代码属于你对著作权的处分行为,不给源代码并不违法。不过从朋友关系和合作的角度,可以与朋友友好协商解决后续问题。

2025-02-04 06:31:16

离婚被告可以请律师全权代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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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被告是可以让律师全权代理自己的。在离婚诉讼过程里,被告有权利去找律师当自己的诉讼代理人,这样律师就能帮忙参与法庭庭审,还能提出答辩的意见,进行举证和质证等各种诉讼相关的活动。因为律师是专业的法律人士,他们更懂得怎么去维护被告的合法权益,会根据法律规定和案件的实际情况,给被告提供特别专业的法律服务。不过,这里有个要注意的地方,像一些涉及到人身关系的重要事项,比如说是不是同意离婚这类的,被告还是得自己亲自去表达自己的意思,可不能让律师完全代理。总的来说,被告请律师来全权代理离婚诉讼,这是既合法又很常见的做法,这样做还能让诉讼更专业、更公正。

2025-02-03 16:35:52

酒驾调消驾照4年了可以从新考驾照吗?以前是开大货车的,以前的驾照有一些违章还没有处理,还可以重考驾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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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您保留证据起诉至人民法院解决处理。

2025-02-02 18:47:57

法人退出后没人接替怎么办

最近回复:

当法人退出后,如果没有其他人来接替,那就很有可能让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变得不完整。从法律的角度来讲,如果公司章程对这种情况有明确的规定,那肯定就得按照规定去执行咯。要是没有相关规定,通常情况下可以由股东会或者董事会作出决议,然后指定新的法人人选。要是没法形成决议的话,也可以依照相关的法律程序,通过诉讼之类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在还没有确定新法人的这段时间里,原来的法人还是需要承担一定责任的,像公司的债务之类的,在法定范围内可能还是得由原法人来承担。总而言之,一定要尽快根据公司内部的规定或者法律程序把新的法人确定下来,这样才能保证公司能够正常运营,并且让法律责任能够明确地被承担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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