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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侮辱国旗、国徽罪

    侮辱国旗、国徽罪,是指在公众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砧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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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侮辱国旗、国徽罪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国旗、国徽的管理制度,同类客体是国家社会管理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4条规定: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国旗的升挂和使用,实施监督管理。外交部、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对各自管辖范围内国旗的升挂和使用,实施监督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第14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对国徽的使用实施监督管理。"可见国旗、国徽的管理是通过授权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进行具体管理来实现的,任何侮辱国旗、国徽的行为都是对国家有关国旗、国徽的管理制度的侵犯。因此,虽然侮辱国旗、国徽的行为会损害国家的尊严,但实际情况中行为人多数是为了发泄对国家的不满或者为了出风头、逞威风、寻求精神刺激而实施的,一般还不具有推翻我国国家政权、颠覆政府的目的,因而这种犯罪应归入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而不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罪。当然如果行为人以侮辱国旗、国徽为手段,辅之以其他行为,目的在于推翻我国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废,颠覆人民政府,则此行为已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罪,不能再以侮辱国旗、国徽罪论处。

    本罪侵犯的对象只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侮辱外国的国旗、国徽不构成本罪。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范围,应以法律规定为标准。首先,国旗、国徽应符合法定的规格,具体标准应根据《国旗法》、《国旗制法说明》、《国徽法》、《国徽图案制作说明》来确定。其次,国旗、国徽应由法定企业制作。因此如果侮辱的属不合规格的国旗、国徽或自制的国旗、国徽,就不构成本罪。

    国旗、国徽是国家的象征和标志,代表着国家的主权和尊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每一个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尊重和爱护国旗、国徽。

    二、客观要件

    在客观方面,行为人必须具有在公众场合以焚烧、毁损、涂划、砧污、践踏等方式侮辱国旗、国徽的行为。

    1、本罪的行为方式主要表现为焚烧、毁损、涂划、砧污、践踏及其他积极作为的形式。所谓焚烧,是指直接点燃或置于其他燃烧器具场所中使国旗、国徽燃烧而化为灰烬;所谓毁损,是指通过用手或其他外力以撕破、刺洞、捣碎、剪碎、砸烂、劈开等方法使国旗、国徽整体变残、变形、缺损而丧失原来面貌或完全成为碎片;所谓涂划,是指用涂料、颜料等有色物品在国旗、国徽上任意涂抹乱划,或者用污物弄脏国旗、国徽,以破坏国旗、国徽的严肃性、整洁性;所谓砧污,是指以粘物、熏烟等戏弄的方式使国旗、国徽污垢不堪;所谓践踏,是指采取脚踏、车轮碾轧、兽蹄踏踩等方式侮辱国旗、国徽;其他方式是指以上述五种方式以外的其他使国旗、国徽受到侮辱的方式,如在广告、商标上使用国旗、国徽,将国旗、国徽倒置,将国旗、国徽升挂或悬挂于坟场,办私人丧事时使用国旗、国徽,让国旗被拖于地上等。

    本罪属选择性罪名,因此行为人只要实施了上述行为之一,侮辱国旗、国徽的或者以上述行为侮辱了国旗或者国徽其中之一的,即可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同时实施了上述几种行为或同时侮辱国旗和国徽的,也应以一罪论处,而不构成数罪,不实行数罪井罚。本罪一般是行为人亲自实施上述行为才构成犯罪,不作为,一般不构成犯罪,但如果教唆他人或者利用他人的过失、无知而使国旗、国徽受侮辱的也应以本罪论处。

    2、侮辱国旗、国徽的行为必须发生在公众场合。所谓公众场合,既包括《国旗法》第6条至第11条规定的场合,即北京天安门广场、新华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国务院各部门、出人境的机场、港口、火车站和其他边境口岸、边境海防哨所,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地方各级委员会、全日制学校、各人民团体、企事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城镇居民院(楼)、广场、公园、重大庆祝会、纪念会、大型文化、体育活动场所、外交活动场所、驻外使(领)馆和其他外交代表机构、军事机关、军队营区、军用舰船、公安部门的船舶、民用船舶和进人中国领水的外国船舶;也包括《国做法》第4条、第5条规定的场合,即:

    (1)悬挂国徽的机构: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中央军事委员会、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外交部,国家驻外使(领)馆和其他外交代表机构;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

    (2)悬挂国徽的场所:有北京天安门城楼、人民大会堂、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会议厅、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庭、出境入境口岸的适当场所。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或者国务院办公厅会同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需要悬挂国徽的场所。此外,还包括其他有公众出人的场所,如街道、码头、商店等等。

    3、本罪的侮辱行为必须带有公然性,而明目张胆地在众人在场或能使多人知晓的情况下进行侮辱。行为人如果将国旗、国徽受侮辱后呈现的不法状态呈现在能够使众人看到的地方并被众人知晓或可能被众人知晓的,也应视为具有公然侮辱的性质。否则即使行为人侮辱了国旗、国徽,但不具有公然性,如在晚上行为人在某一公众场合实施了侮辱国旗、国徽的行为,当时根本不可能被众人知晓,而行为人又及时消除了国旗、国徽被侮辱的痕迹,则这种行为不构成本罪。

    4、侮辱国旗、国徽的行为应达到一定的程度才构成犯罪。根据《刑法》(以下简称本法)第二百九十九条,侮辱国旗国徽罪并不要求是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但根据本法第13条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国旗法》第19条、《国徽法》第13条同样规定,情节较轻的,参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处罚规定,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显然并非所有侮辱国旗国徽的违法行为都构成犯罪,只有实施了侮辱国旗国徽的行为,而又不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及情节较轻的,才构成本罪。

    具体判断侮辱国旗国徽行为的危害程度,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1)侮辱手段是否恶劣;

    (2)侮辱对象的数量及侮辱次数的多少;

    (3)侮辱的动机如何。如出于仇视党的方针、路线、政府的法律、法规等动机与纯粹是为发泄个人私愤等动机危害性显然不同;

    (4)影响的大小。如侮辱天安门广场升挂的国旗与侮辱某居民院升挂的国旗,影响大小显然不一样,其危害性大小也就不同;

    (5)造成的实际后果。如点滴涂改与全面涂改国旗国徽显然不同;

    (6)行为人案发后的态度。如行为人是主动交代或积极消除影响,还是拒不认罪。如果从以上几方面因素考虑,认为行为人的情节属于较轻的或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则不能以犯罪论处。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属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包括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均能构成本罪的主体。

    四、主观要件

    本罪的主观方面必须是出于直接故意,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成犯罪。关于间接故意是否可以构成本罪,理论上有两种相对立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侮辱国旗国徽罪只限于直接故意才构成,即行为人明知其在公众场合实施侮辱国旗、国徽行为的性质、后果。并希望通过其行为达到使国旗、国徽当众受辱、损害国家尊严的目的;另一种观点认为,虽然侮辱国旗国徽罪多数由直接故意构成,但并不排除少数间接故意的情况可以构成,如为了出风头,明知其行为会侮辱国旗、国徽而仍实施其行为,以致国旗、国徽被侮辱,显然也可以构成本罪。我们赞同前一种观点。虽然根据本条,侮辱国旗国徽罪没有明文规定必须是直接故意才构成,但根据《国旗法》和《国徽法》的规定,情节较轻的一般违法行为并不认为是犯罪。因而根据立法精神,我们可以认为一般的间接故意造成国旗、国徽被侮辱的行为属于情节较轻的情况而不构成犯罪。至于那些以犯他罪为目的而放任国旗、国徽受侮辱结果发生的虽然不能认为是情节轻微,但这种情况属于想象竞合犯,可以按所构成的其他罪论处,当然没有再以本罪论处的必要。另外本罪的动机可能是多种多样的,有的可能是对社会主义制度、党或国家的某些政策不满,有些可能是对某些领导不满等,但动机如何不影响构成本罪,可以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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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侮辱国旗、国徽罪认定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1、其主观上是否具有故意。本罪是故意犯罪,并具有使国旗、国徽受辱的目的,因而如果是因意外事件或出于过失而使国旗、国徽在客观上受辱的不构成犯罪。如上所述,如果是出于间接故意的也不构成本罪。

    2、其行为是否达到一定的危害程度。如果从侮辱国旗、国徽行为的手段、动机、后果、次数、侮辱国旗、国徽的数量等方面综合考虑,认为属于情节较轻或情节显著轻徽,危害不大的,就不构成犯罪。

    3、对于聚众侮辱国旗、国徽构成犯罪的,一般应当只追究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的刑事责任,对于其他被胁迫参加者或一般的围观人员可酌情予以批评教育或行政处罚,不应以犯罪论处。

    二、本罪与实施其他犯罪行为而触犯本罪罪名的界限

    如行为人出于占有目的而拆走国旗、国徽,或在公众场所抢走国旗、国徽,即使在盗窃、抢夺或抢劫过程中侮辱了国旗、国徽,也应按盗窃、抢夺或抢劫罪论处。还有的行为人以暴力方法妨碍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时侮辱了其佩带的国徽甚至砸坏了审判庭内悬挂的国徽的,或者行为人以满足无理要求为目的,聚众以各种手段在机关、单位、团体门前或院内肆意哄闹,有侮辱国旗、国徽情况发生的,都应按想象竞合犯处理,应分别按妨害公务罪、扰乱法庭秩序罪和扰乱社会秩序罪处罚,而不再以侮辱国旗、国徽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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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侮辱国旗、国徽罪量刑标准

    1、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2、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情节严重的,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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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侮辱国旗、国徽罪立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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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侮辱国旗、国徽罪的法条及司法解释

    《国旗法》第二十三条   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由公安机关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

    《国徽法》第十八条   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由公安机关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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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 06:29:31

公司大股东死亡后应怎样解决

最近回复:

公司大股东死亡后股权处理遵循一定规则。若公司章程有股权继承规定,依章程处理;无规定时,合法继承人可继承股东资格。 1.若其他股东不同意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可协商由公司或其他股东收购股权,将转让款支付给继承人。若协商不成,继承人可通过诉讼解决。 2.若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公司需变更股东名册,签发出资证明书,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建议公司提前在章程中明确股权继承细则,减少潜在纠纷。出现争议时,各方应积极协商,避免矛盾激化,必要时及时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2026-02-05 05:57:24

离婚时股权转让协议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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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股权性质 确定该股权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属于,一方转让时需经另一方同意。 (二)保障优先购买权 当一方将股权转给第三人,要保障另一方优先购买权。若未经同意转让,另一方有权主张转让行为无效,但第三人善意取得的情况除外。 (三)按约定或协商处理 若双方对股权转让协议分割有约定,按约定执行;没有约定则先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四)依据公司股东态度处理 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且放弃优先购买权,配偶可成为公司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且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对所得款项分割;不同意又不购买,视为同意转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上述规则处理。

2026-02-05 04:34:44

股权转让完原股东是否还需担责

最近回复:

1.一般而言,股权转让后原股东通常无需对公司继续承担责任。因为完成股权转让后,原股东丧失股东资格,正常情况下不再对公司债务担责。 2.不过存在特殊情况。如果原股东转让股权时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便股权已转让,公司或其他股东可要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若受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情况,需承担连带责任。 3.若原股东在转让股权前有抽逃出资行为,可能要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解决措施与建议:原股东转让股权前应确保全面履行出资义务,避免抽逃出资。受让人受让股权时要充分调查原股东出资情况,降低潜在法律风险。

2026-02-05 03:17:42

股权转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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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得看公司章程有无特别规定,若没有,股东间可自由转让;向股东外第三人转让,要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转让时要签书面协议,明确转让价格、时间等。之后要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保障新股东权益。若有股东不同意转让,不同意的股东应购买该转让股权,不购买则视为同意。

2026-02-05 02:23:23

离婚代持股协议要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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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明确主体资格:签订双方需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确定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身份。 2.清晰协议内容:详细写明代持股份情况,如数量、种类、出资额;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规定代持期限和解除条件。 3.合理分割财产:涉及夫妻共同财产代持,明确离婚时股份分割方式,避免纠纷。 4.设立保密条款:双方对代持事项保密,防止权益受损。 5.确保合法合规:协议不能违反法律强制规定,可公证或见证增强证明力。

2026-02-05 01:13:42

没有出资的股权算股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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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想确认自己是否为股东,可查看是否签署公司章程且被记载为股东,若有则是认定股东资格的重要参考。 (二)查询公司登记机关,看自己的姓名或名称是否被登记,有登记一般可认定股东资格。 (三)查看公司是否签发出资证明书、置备股东名册,若记载于股东名册,可依此主张股东权利。 (四)若被认定为未出资股东,需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并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026-02-04 09:18:30

夫妻分割股权和出资额是否有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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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出资额是夫妻分割股权的重要考量因素,但并非唯一决定因素。 法律解析: 出资额是取得股权的重要基础,一般股东的出资额决定其在公司的股权比例。当夫妻分割作为共同财产的股权时,出资额是确定股权价值和分割比例的重要依据。如果一方用个人财产出资,婚后取得股权,在无特别约定时,股权增值部分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要考虑出资额和增值情况。若双方共同出资,出资额会直接影响股权分割比例。不过,股权分割还会受到公司章程规定、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等因素的影响。所以,出资额在夫妻分割股权中至关重要,但不能完全决定分割结果。如果您在夫妻股权分割方面遇到问题,欢迎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2026-02-04 05:37:23

夫妻签投资股权分割协议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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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夫妻签投资股权分割协议通常有效,但涉及公司其他股东权益时可能受公司法相关规定约束。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具备行为人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违背公序良俗这三个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若夫妻签订的投资股权分割协议符合这些条件,那协议一般是有效的。然而,当涉及公司其他股东权益时,就要遵循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比如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需要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所以在签订此类协议时,要充分考虑这些因素。如果大家在夫妻投资股权分割协议方面有任何疑问,或者不确定协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6-02-04 02:39:16

公司股权完成转让,遗留的债务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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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股权完成转让后,遗留债务一般由公司承担,因为公司作为独立法人,需以全部财产对债务负责,股东以认缴出资额或认购股份为限担责。 2.若原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就转让股权,受让人知情的,公司可要求原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债权人也能向原股东主张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受让人同样承担连带责任,且受让人担责后可向原股东追偿。 3.若转让协议对债务承担方式有约定,且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可按协议执行。 建议公司在股权交易前做好尽职调查,明确原股东出资情况。受让人在受让股权时要谨慎审查,避免陷入债务风险。签订转让协议时,清晰约定债务承担方式,保障自身权益。

2026-02-03 13:21:04

进行房产分割股权要怎样去分配

最近回复:

(一)若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房产分割,夫妻可先自行协商,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股权分配,若双方协商一致转让给配偶,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且放弃优先购买权,配偶成为公司股东;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但愿以同等条件购买出资额,法院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分割;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也不愿购买,视为同意转让,配偶成为公司股东。 (三)涉及其他主体间的分割分配,要依据具体法律关系和实际情况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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