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刑法罪名库 > 扰乱公共秩序罪 > 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
  • 什么是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

    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是指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采取各种手段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行为。

    查看详细>>
  • 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构成要件

    1、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成年人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也可以成为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的主体。引诱者既可以是聚众淫乱的首要分子或多次参加者,也可以是其他参与聚众淫乱者或其他人员,如宾馆、舞厅的管理人员等等。

    2、主观要件

    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犯罪动机如何,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具体说来,由于本罪具有教唆的性质,所以在主观方面认识要素上具备以下特点:

    其一,行为人要认识到自己在实施引诱行为;

    其二,行为人要对犯罪对象未成年人这一事实有所认识。

    如果确实不知行为对象为未成年人的,不能构成本罪。但若符合聚众淫乱构成要件的,可以聚众淫乱罪论处。当然,这里要求对行为对象为未成年人的认识,只要是明知其可能为未成年人即可。

    其三,行为人还须认识到被引诱者在其引诱下是参加聚众淫乱的行为。

    3、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的行为。

    所谓引诱,是指通过语言、表演、示范、收听观看淫秽音像制品的等手段,拉拢、腐蚀、诱惑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就本罪而言,勾引诱惑本无意参加聚众淫乱的不满18周岁的人参加聚众淫乱,具有教唆的性质,引诱的方式,在实践中常常表现为以淫秽下流的语言,观看淫秽色情音像制品,宣讲性体验、性感受甚至直接进行性表演等方式,刺激、拉拢、腐蚀、勾引未成年人参与淫乱活动。

    应注意的是,“引诱”尽管含有“骗”的因素,但不能等同于“诱骗”。就引诱而言,被引诱者在引诱者的引诱下参与聚众淫乱活动是出于其本心自愿的,不同于“诱奸”行为。如果行为人在聚众淫乱活动中,诱奸幼女的则构成强奸幼女,犯强奸罪;

    参加,是指未成年人到了聚众淫乱的现场。未成年人实际从事聚众淫乱活动的构成参加,未成年人实际并未进行聚众淫乱活而只是观看他人从事聚众淫乱活动的,也应认定构成本罪。

    4、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公共秩序也包括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未成年人处于生理的生长发育期和心理的逐步成熟时期,不象成年人那样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已确立,其意志薄弱,可塑性很大,容易被犯罪分子所利用、诱惑。如果他们参与有违社会道德准则的淫乱活动,不仅有害于其自身的身心健康,也不利于培养他们健康的性道德观,会助长他们与社会公德的背离,最终导致其丧失人伦道德,腐化堕落,成为社会的不安定因素,甚至诱发其他犯罪,因而现代世界各国无不注重对未成年人的保护,用刑法这道屏障来预防针对未成年人的各种犯罪。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的行为严重侵害了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同时,无论是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无论其参与聚众淫乱活动是公开的还是地下的,都严重伤害了周围群众的道德情感,败坏了社会风气,造成严重的精神污染,具有极大的腐蚀性,因此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罪又侵犯了社会公共秩序。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是指不满18周岁的人。对成年人通过各种手段诱参加聚淫乱活动的,不构成本罪,但可能构成聚众淫乱罪。

    查看详细>>
  • 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认定

    一、罪与非罪

    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要注意把握下面几点:首先,在客观表现方式上,构成本罪要求被引诱的未成年人参加的是聚众淫乱活动,如果不是聚众淫乱活动或奸淫行为不具有聚众性,如行为人引诱未成年人与自己进行淫乱活动,则不构成本罪,但可能构成其他犯罪。其次,从行为对象上区分,本罪的行为对象为未成年人。如果行为人引诱成年男女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不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引诱成年男女并提供场所聚众淫乱的,则可以构成聚众淫乱罪。

    二、本罪与引诱幼女卖淫罪的界限

    两罪在客观上都表现为引诱行为,都侵犯了社会管理秩序和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两罪的区别在于:

    1、在犯罪对象上不同。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既可以是男性,也可以是女性;而后罪的犯罪对象为不满14周岁的幼女。

    2、被引诱者行为的主观目的不同。本罪中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是为了淫乱,多出于好奇心的驱使;而后罪中幼女则是为了获取财物而与他人发生性关系。

    3、主观方面不同。本罪的主观目的是为了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而后罪行为人的主观目的是引诱幼女进行卖淫活动,主观动机多出于营利。但不以此为限。而引诱行为表现方式不一致。本罪常表现为向被引诱者宣讲性体验、性感受或以其他方式来刺激被引诱者的性欲等;而后罪常表现为给被引诱者以金钱、物质上的诱惑等。

    查看详细>>
  • 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量刑标准

    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依照“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标准从重处罚。

    查看详细>>
  • 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立案标准

    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应当予以立案追诉。

    查看详细>>
  • 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法条及司法解释

    《刑法》第三百零一条   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 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从重处罚。

    查看详细>>

我要提问 提交

2026-06-03 09:58:33

如果我对交警的责任认定不服,可以提出异议吗?

最近回复:

你好,需要在三日内提起复核。

2026-06-02 21:05:21

如何认定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想了解:哪些情况下会被认定为捏造事实?

最近回复:

如何认定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想了解:哪些情况下会被认定为捏造事实?如何认定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想了解:哪些情况下会被认定为捏造事实?

2026-05-31 21:16:27

想了解,遂平县法医鉴定在哪做

最近回复:

在遂平县如果需要进行法医鉴定,通常可以前往当地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咨询和办理。这些机构一般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专业的鉴定工作。在选择鉴定机构时,建议先了解其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以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合法性。如果有疑问,可以向当地的司法部门或者通过正规渠道获取相关信息。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5-31 08:14:23

夫妻赠与协议有无必要去做公证

最近回复:

1.夫妻赠与协议不一定要公证,公证能增强其证明力和公信力,经公证的赠与协议法院通常直接采信,且原则上不能随意撤销,赠与人要按约定履行义务。 2.不公证的赠与协议,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且不违背公序良俗,同样受法律保护。不过其证明力相对较弱,发生纠纷时需提供更多证据证明真实性和合法性。 3.对于是否公证,可根据双方意愿和具体情况决定。若想增强协议效力、避免随意撤销,可选择公证;若认为协议足以保障权益且不想承担公证费用,可不公证。

2026-05-31 01:09:40

房子要法拍,我们提了价格异议,法院驳回,怎么办

最近回复:

房子法拍提价格异议被驳回的处理:根据民事诉讼法对法拍价格有异议可向执行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如果被驳回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如果法院仍维持可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请执行监督。处理方式收集评估报告和相关市场价格证明。尽快申请复议要求法院重新评估房产价值。如果评估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可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独立评估报告作为证据提交。建议尽快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并提供新证据。

2026-05-30 06:39:10

福鼎市起诉不当得利货款卡主代开庭

最近回复:

你好,我是刘则通律师。目前案件到什么阶段呢?需要把案件情况都陈述清楚,才能给你做准确的分析判断。

2026-05-29 21:56:01

法院执保案号出来了,说明是立案了吗

最近回复:

执保案号的出现意味着法院已对财产保全裁定立案,但?这并非正式的执行立案?,案件尚未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2026-05-27 01:25:40

开超市香皂被起诉了怎么办?

最近回复:

你好!被起诉的理由是什么呢?

2026-05-26 16:01:12

想了解,第一次起诉原告不出庭可以二次起诉么

最近回复:

您好,原告不出庭视为撤诉了,他可以再次起诉的,有问题欢迎来电详细咨询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2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