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刑法罪名库 >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 逃汇罪 > 逃汇罪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的外汇管理制度。外汇是指下列以外币表示的可以用作国际清偿的支付手段和资产:(1)外国货币,包括纸币、铸币;(2)外币支付凭证,包括票据、银行存款凭证、邮政储蓄凭证等;(3)外币有价证券,包括政府债券、公司债券、股票等;(4)特别提款权、欧洲货币单位;(5)其他外汇资产。

我国外汇管理制度主要包括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管理大部分。

(1)经常项目外汇管理

所谓经常项目,是指国际收支中经常发生的交易项目,包括贸易收支、劳务收支、单方面转移等。境内机构的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必须调回境内,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外汇扭自存放在境外。境内机构的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应当按照国务院关于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的规定卖给外汇指定银行,或者经批准在外汇指定银行开立外汇帐户。境内机构的经常项目用汇,应当按照国务院关于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的规定,持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向外汇指定银行购汇支付。境内机构的出口收汇和进口付汇,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和进口付汇核销管理的规定办理核销手续。

(2)资本项目外汇管理

所谓资本项目是指国际收支中因资本输出和输入而产生的资产与负债的增减项目,包括直接投资、各类贷款、证券投资等。境内机构的资本项目外汇收入,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应当调回境内。境内机构的资本项目外汇收入,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外汇指定银行开立外汇帐户;卖给外汇指定银行的,须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境内机构向境外投资,在向审批主管部门申请前,由外汇管理机关审查其外汇资金来源;经批准后,按照国务院关于境外投资外汇管理的规定办理有关资金汇出手续。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将外汇存放境外,或者将境内的外汇非法转移至境外,情节严重的行为。

所谓逃汇,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团体或者个人,违反国家外汇管理规定,将应售给国家的外汇,私自转移、转让、买卖、存放境外,以及将外汇私自携带、托带或者邮寄出境等。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39条的规定,逃汇行为主要有:

(1)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将外汇存放在境外的。根据 《外汇管理条例》规定,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对于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应当按照国务院关于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的规定及时调回境内按市场汇率全部卖给外汇指定银行,不得存放境外,不得开立外汇帐户保留外汇。所谓经常项目收入,包括出口或者先支后收转口货物及其他交易行为收入的外汇;境外贷款项目收入的外汇;国际招标中标收入的外汇;海关监管下境内经营免税商品收入的外汇;交通运输、邮电、旅游、广告、咨询、展览、寄售、维修、保险等业务及各类代理业务提供商品或服务收入的外汇;行政、司法机关收入的各项规费、罚没款等;土地使用权、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无形资产转让收入的外汇;向境外出售房地产及其他资产收入的外汇;境外投资企业的外汇利润;境外资产的外汇收入;对外索赔收入的外汇;退回的保证金等。违反上述规定,将应调回国内的外汇不调回国内,而存放境外就展这种行为的逃汇。

(2)不按照国家规定将外汇卖给指定银行的。

(3)违反国家规定汇出外汇或者携带出境的,如以投资的名义将外汇转移至国外的。

(4)未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擅自将外币存款凭证、外币有价证券携带或者邮寄出境的。

(5)其他逃汇的行为。

以上可见,逃汇的方式很多,但并不是一切逃汇套汇行为都构成犯罪。《刑法》第一百九十条(以下简称本法和本条)关于逃汇罪的规定,只列举了两种表现方式:(1)擅自将外汇存放境外;(2)把境内的外汇非法转移到境外;

以上两种逃汇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才能构成犯罪。本条没有具体规定情节严重的标准。我们认为,逃汇罪作为一种经济犯罪,衡量情节是否严重主要应从数额,同时结合其他情节综合考虑。主要包括:

(1)逃汇数额的大小;

(2)是否伪造和冒用有关单位的证件、印章逃汇;

(3)是否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勾结国家工作人员进行逃汇的;

(4)是否严重影响了国家有关计划的执行,等等。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才能构成本罪。

单位犯本款罪,实行两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分别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过失不构成本罪。本罪是故意犯罪,要求行为人对本罪的构成要件事实有认识,包括对犯罪对象、行为性质、客体要件、因果关系等的认识。也就是说,行为人必须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在逃汇。当然,这种认识并不需要行为人了解关于逃汇的具体法规,只要行为人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违法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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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09:57:35

我农村的,外面有多少自己的地方,洗衣水可以排外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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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保护环境,不得随意排放污水。在农村地区,洗衣服产生的污水应当经过处理后才能排放,不能直接排放到自然环境中,以免污染水源和土壤。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5-28 01:31:17

村里养猪的味儿太大可以举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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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养猪的气味太大可以举报。养殖异味属于环境污染问题。举报途径:1、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转环保部门或农业农村部门处理;2、向当地生态环境局举报(养殖异味属于大气污染范畴);3、向乡镇政府或村委会反映请求协调解决(养殖场一般需要符合环保要求的粪便处理和通风设施);4、如果养殖场存在违规排污(废水直接排放等),还可同时向12369环保举报热线投诉。相关法规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80条对恶臭气体排放有明确规定,养殖场应配备相应的污染防治设施。

2026-05-25 22:39:51

我有一个环保行政处罚案件,属于首次违法,无危害,需要你帮忙处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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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联系我说一下具体情况

2026-05-25 18:10:30

雾水排河里了浇蒜死了早那个部门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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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您指的是因环境污染导致农作物死亡的问题,可以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反映情况,请求调查处理。同时,也可以向农业农村部门咨询,了解是否有相应的农业保险或者补偿政策。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5-18 14:07:10

开垦荒地种树影响农田是否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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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垦荒地种树,如果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农用地,改变土地用途,可能违反《土地管理法》。如果影响到了他人的农田,还可能侵犯他人合法权益,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实际行为和后果来判定。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5-05 08:10:40

想了解,私人乱圈占草原放牧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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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乱圈占草原放牧属于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占用草原。违反规定非法占用草原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退还,恢复草原植被,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涉及刑事责任。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5-04 00:37:31

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是怎样的,想了解水资源费的计算方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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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费的征收标准和计算方式由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中国,水资源费的征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具体征收标准因地区、水资源状况和用途不同而有所差异,通常按照取水量、用水性质和地区水资源状况来确定。计算方式一般为:水资源费=取水量×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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