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刑法罪名库 >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
  • 什么是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

    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伪造、变造、转让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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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

    所谓金融,即货币资金的融通,是货币流通和信用活动以及与之相关的经济活动的总称。金融活动是一个动态的运动过程,各种机构和人员参与其间,因此必须形成一定的法律秩序,否则,混乱不堪的金融活动就会对国民经济产生严重的破坏作用。金融活动都是通过银行等各种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来进行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担负着筹集融通资金、引导资金流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调节社会总需求等重任,是联结国民经济的纽带,必须掌握在国家的宏观控制下。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行为。根据《商业银行法》和有关银行法规的规定,设立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按照规定的程序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由中国人民银行或者有关分行发给《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始得营业。凡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开业或者经营金融业务,构成犯罪的,以本罪论处。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既可以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单位犯本罪的,实行两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相应刑罚。

    本罪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有密切联系,研究确定彼罪时,要结合本罪的说明进行联系分析。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直接故意,间接故意或过失都不能构成本罪。这就是说,行为人明知设立金融机构应当经过批准,擅自设立属于违法的行为,亦明知自己是在私自设立金融机构而仍决意设立之,并希望发生金融机构擅自设立成功的危害结果。至于设立的目的,则是为了牟取非法利润。如果设立后又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进行集资诈骗等犯罪活动的,则又牵连触犯其他罪名,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等,这时,应按牵连犯的处罚原则择一重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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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认定

    适用本罪应注意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有些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为了扩大业务,不向主管机关申报而擅自设立营业网点,增设分支机构,或者虽向主管机关申报,在主管机关未批准前就擅自设立分支机构进行营业活动,这些行为都是违法的,但是这种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擅自设立分支机构的行为与擅自设立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行为在性质上是不同的。因此,对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擅自设立分支机构的行为不能作为犯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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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量刑标准

    1、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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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立案标准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立金融机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 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二) 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筹备组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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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法条及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二十四条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案(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一款)]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立金融机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 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二) 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筹备组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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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提问 提交

2026-02-04 16:21:37

我想找个受托支付的人

最近回复:

你好,受托支付的话,需要找金融机构

2026-02-01 15:17:23

想做一个篮球单挑赛,报名费100元,赢了给180元,两人比赛 这种有没有风险?

最近回复:

报名费交给谁?赢了谁给你钱?有开设赌场之嫌。

2026-01-27 11:48:20

金融机构不允许隐瞒的东西是什么

最近回复:

(一)金融机构应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明确信息披露的内容、方式和流程,确保在销售金融产品和服务时,主动、全面地向消费者告知相关重要内容。 (二)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对信息披露重要性的认识和业务能力,使其能准确、清晰地向消费者介绍产品和服务。 (三)消费者自身要增强风险意识,主动要求金融机构提供详细的产品和服务信息,并仔细阅读相关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2026-01-24 11:26:41

金融机构不能隐瞒的内容有哪些

最近回复:

(一)金融机构应主动、全面地向消费者提供产品或服务基本信息,如在销售理财产品时,清晰说明产品性质、特点和风险等级。 (二)明确告知消费者关键费用和利率,在贷款合同中详细列出利率计算方式、手续费、管理费等费用。 (三)如实披露投资产品收益情况,不夸大收益、隐瞒风险,提供过往业绩和预期收益计算依据。 (四)公开自身相关资质和业务许可信息,在营业场所或官方网站显著位置展示。 (五)消费者若发现金融机构隐瞒重要内容,可通过与金融机构协商、向监管部门投诉、提起诉讼等方式维护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2026-01-23 01:13:27

哪些是国有资产损失认定的规则

最近回复:

(一)在进行国有资产损失认定时,收集证据要全面且合法,确保有会计记录、业务凭证、司法文书等能证明损失真实发生及准确计量。 (二)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仔细判断损失是否合规,对违反规定导致的损失及时认定。 (三)认真梳理损失与相关行为、事件的关系,排除无关因素,确定直接因果联系。 (四)准确区分经营损失和非经营损失,按照不同情况进行认定。 (五)明确造成损失的直接和间接责任主体,为后续追责做好准备。 法律依据: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建立企业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制度,加强企业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的监督管理,促进企业国有资产的合理流动,防止企业国有资产流失。

2026-01-22 02:05:39

强制拍卖费用谁来承担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 (1)强制拍卖费用一般由被执行人承担。当法院为实现债权人债权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强制拍卖时,评估费、公告费、佣金等拍卖相关费用属于执行费用。 (2)法律规定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负担,原因在于其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引发强制执行程序。 (3)实际操作里,法院会从拍卖所得价款中优先扣除这些费用,剩余款项用于清偿债权人债权。 (4)若拍卖所得不足以支付拍卖费用,不足部分仍由被执行人承担。 提醒:被执行人应清楚强制拍卖费用的承担规则,积极履行义务以避免额外费用产生。不同案件情况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6-01-21 14:14:10

认定买卖外汇对敲的方式是什么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 (1)买卖外汇对敲是一种不发生实际跨境资金流动的变相买卖外汇行为,其认定有多个方面。交易主体关联性方面,若双方存在控制、关联关系或共同利益纽带,就有对敲的可能性。 (2)资金流向特征上,本外币资金在境内外同步或衔接流转,且金额、时间匹配度高,这也是对敲的表现之一。 (3)交易背景真实性很关键,没有合理贸易、投资等背景,或者虚构背景的交易,可能属于对敲。 (4)交易频率与规模方面,短期内频繁、大额交易且不符合正常业务需求,存在对敲嫌疑。非法买卖外汇对敲扰乱金融秩序,情节严重会构成犯罪。 提醒: 在进行外汇交易时,要确保交易背景真实合理,避免频繁、大额的异常交易,否则可能涉嫌非法买卖外汇对敲,面临法律风险,具体案情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6-01-20 11:13:21

通过地下钱庄把钱汇到境外账户行不行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 (1)外汇交易和跨境汇兑必须通过合法金融机构并按规定程序进行,这是保障金融秩序稳定的重要规定。 (2)地下钱庄未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其经营活动脱离监管,存在极大风险。 (3)利用地下钱庄将钱汇到境外账户,属于非法行为,涉嫌非法买卖外汇、逃汇等。 (4)此类行为情节较轻时,会面临行政处罚,像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则构成犯罪,会按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会被处有期徒刑和罚金。 提醒: 资金跨境流动务必遵循外汇管理规定,通过正规渠道办理,否则可能面临法律风险,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6-01-18 11:56:04

接受地下钱庄的汇款会有什么后果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 (1)地下钱庄交易因逃避监管,本身涉嫌非法经营等犯罪行为。若明知是其汇款仍接受,会构成共犯,以非法经营罪论处。这一行为严重扰乱金融秩序,依据情节轻重量刑不同,情节严重的,会被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还会并处罚金或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时会有相应罚金或没收财产。 (2)当汇款资金来源涉及洗钱、贩毒、走私等其他犯罪时,接受者可能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可并处罚金或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提醒:不要轻易接受来源不明的汇款,若不确定汇款是否来自地下钱庄或资金是否涉及犯罪,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6-01-16 07:15:44

金融机构不得隐瞒的事项是什么

最近回复:

(一)金融机构应建立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对产品和服务的重要内容进行明确、全面的说明,可制作详细的信息手册供消费者查阅。 (二)加强员工培训,使员工充分了解产品和服务的各项重要信息,确保在与消费者沟通时能准确、完整地告知。 (三)消费者在与金融机构交易时,应仔细阅读相关文件,主动询问重要信息,若发现隐瞒情况,及时收集证据。 (四)监管部门加大对金融机构信息披露的监管力度,对隐瞒重要内容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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