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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是指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伪造、变造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或者伪造信用卡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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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构成要件

    (一)主体要件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构成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主体。单位也可以构成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的主体。

    (二)主观要件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如果行为人因过失而错写误填票证内容的,虽然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但不能让其承担刑事责任。即使行为人错写误填票证后又故意使用的,也只能按金融票据诈骗罪等其他犯罪追究刑事责任,而不能以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论处。

    (三)客体要件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票证管理制度。金融票证是商品交换和信用活动的产物,它对于加速资金周转,提高社会资金使用效益;及时进行商品交易,促进商品流通;及时清结债权债务,节省流通费用以及规范商业信用等具有重要意义。伪造、变造金融票证不仅损害了有关当事人的正当权益,更影响了金融票证应有的信誉,破坏了国家的金融票证管理制度,妨害了经济健康有序地发展。

    (四)客观要件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伪造、变造各种金融票证的行为。客观上可表现为:伪造、变造本票、支票、汇票;伪造、变造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随附的单据文件。

    所谓伪造金融票证,是指无权制作金融票证的假冒他人或虚构他人的名义擅自制作金融票证的行为;

    所谓变造金融票证,是擅自对他人的有效金融票证上所载内容进行变更的行为。

    伪造和变造金融票证的结果都产生“假金融票证”,但伪造是一种完全的造假行为,变造则以真实的金融票证为前提,变造后的金融票证并未完全否定原来的有效成份。因此相对来说,伪造金融票证的危害性要大于变造金融票证,前者可能给被害人造成更大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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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认定

    一、罪与非罪的界限

    行为人故意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的原则上都构成犯罪,如果行为人是由于过失而误写、错填票证有关内容的当然不能以犯罪论处。同时行为人虽系有意伪造、变造金融票证,但其主观上确实出于自我欣赏、收藏等个人目的,而且客观上也确实没有使票证流通的,可视为《刑法》第13条规定的“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的情形而不认为构成犯罪。

    二、本罪与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的界限

    1、侵犯的客体和犯罪对象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国家对金融票证的管理制度,犯罪对象是汇票、支票、本票、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以及信用卡等金融票证;后者侵犯的是国家对一般有价证券的管理制度,犯罪对象是上述金融票证以外的其他有价证券,如国库券、政府债券、股票等。

    2、两者在客观方面表现不同。后者把数额较大作为构成伪造、变造有价证券罪的要件,前者则否。

    3、法定刑轻重不同。前者为重,后者为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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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量刑标准

    1、有下列情形之一,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的;

    (2)伪造、变造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

    (3)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

    (4)伪造信用卡的。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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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立案标准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 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或者伪造、变造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或者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总面额在一万元以上或者数量在十张以上的;

    (二) 伪造信用卡一张以上,或者伪造空白信用卡十张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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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法条及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二十九条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案(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伪造、变造金融票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 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或者伪造、变造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或者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总面额在一万元以上或者数量在十张以上的;

    (二) 伪造信用卡一张以上,或者伪造空白信用卡十张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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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4 05:09:28

不接受法院传票会算自动离婚吗

最近回复:

拒绝接收法院发出的传票并不能够引发自动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效应。离婚作为一种法律行为,其合法性与有效性必须通过法定程序来加以确认,并且需要由法院依据当事人之间的情感状况以及其他相关因素进行裁决。若有一方未能接收到法院所发出的传票,那么法院将会采取替代性的送达途径,例如利用报纸或者网络进行公告送达的方式。然而,此类措施却并不影响法院对该起诉讼案件的审理过程及最终裁决结果。

2024-12-04 00:48:16

对方不接传票必须要公告送达吗

最近回复:

在大多数的情况下,如果被告刻意躲避或者拒绝接受我们发出的传票,使得常规的送达途径如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都行不通的话,采用公告送达无疑是我们必须考虑的一个选择。公告送达可以有效地推动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确保被告能够及时了解到与之相关的诉讼信息。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公告送达并不是我们解决问题的唯一出路,更确切的说,这完全取决于每起案件的特性及法律条款的具体要求。

2024-12-03 16:18:47

新政策对商铺交易税有何变化?

最近回复:

具体可以到税务机构咨询

2024-12-03 15:56:29

你好,我买供应商1500万的原材料,我要求对方给我开发票,但是对方告诉我,他是无票消售,不给开发票,怎么办?

最近回复:

遇到供应商拒绝开具发票的情况,首先可以要求对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开票义务。如果对方仍然拒绝,可以向税务机关举报其违法行为。同时,保留好相关交易凭证,以备后续可能的法律行动。

2024-12-03 15:25:31

挂名股东在公司决策中有投票权吗?

最近回复:

挂名股东是否有投票权,主要看公司章程或股东之间的具体约定。通常情况下,挂名股东名义上持股,但实际出资和决策权可能在他人手中,因此可能没有实质性的投票权。如果公司章程或股东协议中有明确规定,就按照这些约定执行。简而言之,挂名股东的投票权取决于具体的法律文件和内部约定。

2024-12-03 15:15:41

车贷逾期,金融公司不同意协商

最近回复:

车贷逾期,金融公司不同意协商的情况下,首先可以尝试调整协商方案,比如提出一个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如果确实因为特殊情况导致还款困难,可以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比如生病住院、失业等,以增加协商的筹码。多次协商也很重要,坚持与金融公司沟通,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如果金融公司仍然不同意,可以考虑寻求外部帮助,比如联系银保监会进行协调,或者寻求专业律师的协助。这些步骤可以帮助你应对金融公司不同意协商的情况。

2024-12-03 14:43:05

就是在我起诉财产保全的过程中,还没执行欠钱的人就已经完成了房子变更

最近回复:

如果在起诉财产保全过程中,债务人完成了房产变更,这可能违反了财产保全的相关规定。首先,应立即向法院报告情况,并请求法院介入调查。如果变更行为属实,法院可能会撤销变更,并根据情节严重性采取进一步的法律措施。同时,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因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失。

2024-12-03 13:50:17

我车发生追尾事故!对方全责,人员都没事!后保险杠,后备箱变形了!

最近回复:

既然对方全责,首先保护现场,拍照留存证据,然后报警并获取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之后联系各自的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对方保险公司会根据责任认定赔偿你的车辆损失。如果对方不配合,可以走法律途径解决。

2024-12-03 13:50:08

单位外派高原地区工作,当时约定上半个月休半个月每天在高原每天工作12小时一周白班一周夜班倒班制,,疫情防控期间单位未能派人轮换休息以至于没人轮换休息以至于在高原每天工作12小时以上连续工作4个多月将近五个月全月无休情况,一个班干着两个班的工作,因疫情防控属于保安一线高原环境本身就缺氧又长期超时加班劳累超负荷工作,再一次车辆消杀期间摔倒第二天突发心肌梗死送医晚了造成伤残,工伤认定不成功,这种情况怎么办单位有赔偿责任吗

最近回复: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以视同工伤。您的情况中,若因工作超时、劳累导致健康受损并发生心肌梗死,虽未被认定工伤,但单位若违反劳动法规定,超时安排工作,可能需承担相应责任。建议您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单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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