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刑法罪名库 >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
  • 什么是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是指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伪造、变造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或者伪造信用卡的行为。

    查看详细>>
  •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构成要件

    (一)主体要件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构成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主体。单位也可以构成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的主体。

    (二)主观要件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如果行为人因过失而错写误填票证内容的,虽然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但不能让其承担刑事责任。即使行为人错写误填票证后又故意使用的,也只能按金融票据诈骗罪等其他犯罪追究刑事责任,而不能以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论处。

    (三)客体要件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票证管理制度。金融票证是商品交换和信用活动的产物,它对于加速资金周转,提高社会资金使用效益;及时进行商品交易,促进商品流通;及时清结债权债务,节省流通费用以及规范商业信用等具有重要意义。伪造、变造金融票证不仅损害了有关当事人的正当权益,更影响了金融票证应有的信誉,破坏了国家的金融票证管理制度,妨害了经济健康有序地发展。

    (四)客观要件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伪造、变造各种金融票证的行为。客观上可表现为:伪造、变造本票、支票、汇票;伪造、变造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随附的单据文件。

    所谓伪造金融票证,是指无权制作金融票证的假冒他人或虚构他人的名义擅自制作金融票证的行为;

    所谓变造金融票证,是擅自对他人的有效金融票证上所载内容进行变更的行为。

    伪造和变造金融票证的结果都产生“假金融票证”,但伪造是一种完全的造假行为,变造则以真实的金融票证为前提,变造后的金融票证并未完全否定原来的有效成份。因此相对来说,伪造金融票证的危害性要大于变造金融票证,前者可能给被害人造成更大的损失。

    查看详细>>
  •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认定

    一、罪与非罪的界限

    行为人故意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的原则上都构成犯罪,如果行为人是由于过失而误写、错填票证有关内容的当然不能以犯罪论处。同时行为人虽系有意伪造、变造金融票证,但其主观上确实出于自我欣赏、收藏等个人目的,而且客观上也确实没有使票证流通的,可视为《刑法》第13条规定的“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的情形而不认为构成犯罪。

    二、本罪与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的界限

    1、侵犯的客体和犯罪对象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国家对金融票证的管理制度,犯罪对象是汇票、支票、本票、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以及信用卡等金融票证;后者侵犯的是国家对一般有价证券的管理制度,犯罪对象是上述金融票证以外的其他有价证券,如国库券、政府债券、股票等。

    2、两者在客观方面表现不同。后者把数额较大作为构成伪造、变造有价证券罪的要件,前者则否。

    3、法定刑轻重不同。前者为重,后者为轻。

    查看详细>>
  •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量刑标准

    1、有下列情形之一,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的;

    (2)伪造、变造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

    (3)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

    (4)伪造信用卡的。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查看详细>>
  •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立案标准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 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或者伪造、变造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或者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总面额在一万元以上或者数量在十张以上的;

    (二) 伪造信用卡一张以上,或者伪造空白信用卡十张以上的。

    查看详细>>
  •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法条及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二十九条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案(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伪造、变造金融票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 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或者伪造、变造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或者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总面额在一万元以上或者数量在十张以上的;

    (二) 伪造信用卡一张以上,或者伪造空白信用卡十张以上的。

    查看详细>>

我要提问 提交

2026-06-04 09:53:34

社区泄露我个人信息

最近回复:

可以现行与社区沟通,让其停止泄露的行为。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2026-06-03 20:43:56

我这边是被跨境电商欺骗了

最近回复:

你好,具体情况可以详细沟通

2026-06-03 17:31:02

租机没还说起诉我了我要个受理书都不给我这种可信嘛

最近回复:

具体案情请说明时间、地点、涉及主体和你的诉求。法律维权三要点:立即保存所有证据材料;注意法定时效民事三年劳动争议一年;按正确顺序维权先协商再调解最后诉讼。

2026-06-02 13:15:46

移动公司违规售卖手机,可以通过什么电话投诉?

最近回复:

移动公司违规售卖手机的投诉途径:拨打工信部投诉电话12300或拨打消费者投诉热线12315进行投诉举报。也可通过工信部官网或12315小程序在线投诉。建议收集购买凭证合同和违规证据如虚假宣传广告或捆绑销售记录等作为投诉材料。向移动公司总部客服投诉要求处理如有消费欺诈还可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如果涉及金额较大或群体性侵权可联合其他受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以诈骗罪追究责任。同时可向法院起诉要求退一赔三维护消费权益。

2026-06-01 17:38:05

网络交易以次充好去哪里起诉

最近回复:

你好,你的问题解决了吗

2026-05-31 13:37:29

线下婚恋平台的信息被泄露,包括手机号,个人信息收入资产等,有签合同,明确提及不能泄漏

最近回复:

该平台行为涉嫌违法。 法律依据: 《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二十八条:你的手机号、收入、资产属于“敏感个人信息”,一旦泄露极易危害人身财产安全。 《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六十九条:处理个人信息侵害权益造成损害,平台若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侵权责任。 行动建议: 立即要求平台删除信息,向网信部门(12377)或公安机关报案,并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四条起诉维权。

2026-05-31 11:01:43

对方不经我的允许在平台上私自发我的照片,而且那个照片是她通过别人查到的

最近回复:

未经您的允许私自发布您的照片,可能侵犯了您的肖像权。您可以要求对方立即删除照片,并停止侵权行为。如果对方不配合,您可以收集证据,比如截图、链接等,然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承担侵权责任。同时,您也可以向平台投诉,要求平台采取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每个公民的权利。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5-30 17:08:53

他在快手上对我骚扰,然后我加他微信,把他骗出来了,并且聊天过程中他一直骚扰我嫌麻烦,我就跟他开玩笑的说,让他把他那个比较私密的照片给我,他真给我了

最近回复:

需要不是这个吗我们班的人家了吗我们班的人需要不是这个吗我们班的人家了吗我们班的人需要不是这个吗我们班的人家了吗我们班的人需要不是这个吗我们班的人家了吗我们班的人需要律师帮助随时联系我

2026-05-29 19:52:17

别人用我号打游戏,不经过我同意损失3000元

最近回复:

别人未经同意用我的号打游戏损失3000元的处理:这属于侵权行为可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如果能证明是对方登录您的账号并消费了3000元可向公安机关报案涉嫌盗窃或诈骗。如果有聊天记录或证据证明对方擅自使用可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向游戏平台申诉说明账号被盗用争取追回损失(平台一般不支持退款但可尝试)。保留账号登录记录消费记录作为证据。3000元已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可考虑报警。建议修改密码加强账号安全。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2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

去咨询